3章 我国中小学教师退休年龄现状分析
3.1 我国中小学教师退休年龄的发展历程
《国务院关于免除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有组织利用权力强迫从事违法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老龄政策”)文件中,对中小学教师退休年龄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终身制,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行为者责任;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2014年6月1日实施《修正案》。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有三种。第一种是教师的退休年龄为60岁以上。第二种就是教师的退休年限从2000年到现在有所延长,在社会上已经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声望和影响力,但由于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其他因素导致其实际工作时间过长而造成人员流失问题一直存在。第三种则是我国现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中小学从事违法活动组织利用权力强迫从事违法活动通知》规定:“教师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故意不履行或者未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的;对学生、家长或者其他公民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经中小学教师认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保护经费保障未成年人教育权益目录(2014年9月)》]但同时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一就是在法律法规中对于退休年龄没有明确规定;其二就是我国现行《修正案》并未将“在职称职”作为一种职业标准进行考虑和说明;其三是对教师的工作年限、职称评定以及社会地位等做出了具体要求,
3.2 中小学教师退休年龄现状及存在缺陷
中小学教师的退休年龄存在一定缺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男女平等”,在教育方面也是以男女生女为主。因此,在教师这一职业上产生了性别歧视问题以及对工作不公平的理解等现象;其次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中小学老师是否需要进行相应管理、监督和处罚都有相关规定但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或明确责任人的说明内容却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中小学教师的退休年龄出现了一定问题。“男女平等”在我国《教育法》中都有规定,但是由于社会环境和制度因素,目前还没有对其进行明确的界定。因此很多中小学老师并不是自愿选择继续任教或者是自己自愿报考工作岗位;而是由学校聘任或从其他渠道就业进入到公立高校学习和进修等情况下才知道退休年龄这一概念的存在。导致中小学教师的退休年龄出现了一定问题。“男女平等”在我国《教育法》中都有规定,但是由于社会环境和制度因素,目前还没有对其进行明确的界定。因此很多中小学老师并不是自愿选择继续任教或者是自己自愿报考工作岗位;而是由学校聘任或从其他渠道就业进入到公立高校学习和进修等情况下才知道退休年龄这一概念的存在。
3.3我国中小学教师退休年龄的可行性
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们生活质量以及国家对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在不断地提高。这就要求我们要有高素质的专业化团队来支撑这一行业。而退休制度作为一种特殊职业则是其中之一重要环节和手段;同时也会影响到学校中在职老师们是否能按时取得相应应的相关技能证书,是否可以在社会上享有声望,以及能否继续从事这项工作,所以,退休年龄的确定对中小学教师队伍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1)我国目前已经制定了一些相关政策来规范学校中的在职老师。如《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劳动法》、《国务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都指出要提高中小学教职工在岗期间所需承担责任与义务;同时也提出,对于退休年龄偏低或者较低的教师应给予一定程度上合理的照顾和鼓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