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充分利用南海坐拥佛山西站、毗邻广州南站交通枢纽优势,加速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建设,集聚港澳创新创业人才。近日,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制定出台了《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创新创业人才交通补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办法中提到,目前本办法的补贴范围为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核心区域(含三山新城、广东金融高新区和佛山西站枢纽新城),即暂定为桂城街道、狮山镇和大沥镇辖区。
申请补贴的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身份证,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在补贴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必须与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聘用),并在南海区内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补贴区域范围内创业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权超过10%的*。
对符合本办法的人才,为其乘搭高铁往返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的费用予以补贴,包括香港西九龙至广州南站或佛山西站的高铁费用和珠海站至广州南站或佛山西站的高铁费用。
来程,线路一全程费用按照每次160元人民币予以补贴,线路二全程费用按照每次60元人民币予以补贴。
回程,仅给予起始站为广州南站或佛山西站,终点站为香港西九龙站或珠海站的费用予以补贴,线路一按照每次160元人民币予以补贴,线路二按照每次60元人民币予以补贴。
暂行办法中同时对申报材料和申报审核程序都有明晰的说明和规范要求。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的,
请将相关意见发送至:
fgj_qyfzk@nanhai.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请将意见寄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五路27号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域经济科,联系电话:0757-86398029,邮编:528200。
戳页面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详细《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创新创业人才交通补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公告。
素材来源: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南海大沥微信编辑小组 林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