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深圳2月15日消息(记者 周子瀛)深圳交警近日发布《关于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时间、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继续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早晚高峰时段实施限行。
限行通告(央广网发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官网截图)
限行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值得注意的是,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规定范围内的道路通行。与此同时,为避免一些外地车辆因不了解政策被处罚,违反限行通告的外地车辆将有两次免罚的机会。 而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限行区域内违反限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限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据了解,特殊情况也可申请“豁免”。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限行时间、限行道路通行的,可提前到深圳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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