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人均面积指标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文中的第:第4.2.2—第4.2.4中提到,关注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的面积指标如下:
- 新建城市(镇)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宜在(85.1~105.0)㎡/人内确定。
- 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在(105.1~115.0)㎡/人内确定。
-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镇)以及部分山地城市(镇)、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镇)、风景旅游城市(镇)等,不符合表4.2.1规定时,应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50.0㎡/人。
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招拍挂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主要有三种方式: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出让——俗称招拍挂。
新《土地管理法》第五章中提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