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说人体自燃,先说个案例:1966年12月5日,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波特城,一位煤气工人上午9时来到班特莱医生家查表。他以为老医生尚未起床,就径直走向地下室去查表。一进地下室发现地上有一堆灰烬。他抬头一看,看到灰烬上方的天花板有一个烧穿了的大窟窿。他大吃一惊,赶忙奔上去找那位老医生,却在卫生间看到烧穿窟窿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条人腿,老人的身体已化为灰烬。 整个现场没有丝毫发生火灾的迹象.。这是一个案例。我们在翻越一下历史,最早有记录的案例要追溯到1673年,意大利的一名男子躺在草垫床上化为灰烬,而草垫床及周围物品确安然无恙。迄今,全世界有记载的人体自焚现象已达大约是220多例,自焚的男女年龄最小的4个月,最大的114岁。这些事例大都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甚至走路、开车、跳舞、洗澡时突然自燃,事发时没有一点预兆。
到了1938年9月20日,英国利物浦市的一个舞厅里,人们伴随着舒缓优美的乐曲翩翩起舞。突然,一位女郎发出"啊"的惨叫声,只见她身上腾出一股火焰,顿时整个身体变成了一团火球。在众目睽睽之下,女子痛苦地挣扎了几下,便活活被烧死了。这突如其来的惨景使舞客们惊恐万状,不知所措。经过调查,女郎本身及周围无任何可导致火灾的因素。前来验尸的法医对此目瞪口呆,他说:"在我漫长的验尸生涯中,还从没遇到过这种莫明其妙的事!"可以说用匪夷所思来回答。到了1951年7月1日傍晚,家住美国佛罗里达州的玛丽夫人舒适地坐在椅子上,第二天清晨,她儿子发现母亲及椅子不知去向。地面上却有几个烧变形的发卡、几小块焙*椎骨和一个缩成棒球大小的头盖骨,一只完好的左脚。不可思议的是离尸骨很近的报纸和几英寸之外的一块亚麻布都完整无损,实在令人费解。按常理,只有经过摄氏1200度的高温,才能将人烧成灰烬,而通常引起火灾只需要摄氏600度,但房屋并未因此而起火。而且她的左脚也没完全烧尽,什么原因呢?实在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那么这个“人体自燃”起于何因?到现在为止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西方普遍认为可能是是虚假报道,也有人认为是人体内有过量的脂肪引起的。这种解释也站不住脚,因为发生自焚的人胖瘦都有。所以人们就猜了,人体自焚是会不会由于某种天然的“电流体”造成体内可燃物质燃烧。所谓天然“电流体”究竟何所指?不甚明了。还有人认为是由于体内磷质过多,发生自燃,此说也没有根据。更有意思的是是有人认为这是由于喝了过量的酒,酒精发生自燃的现象。说这个观点的人啊还做了个可笑的试验:把酒精注射到一块新鲜的肉里,然而却不见发生“自燃”现象。还有一种解释是"球形闪电"作怪等等。到底是什么现象?迄今为止主流科学界还未给出合理的答案。#人是怎么死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