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认为高山“峻极于天”,对其加以崇拜,即称“岳”。
中华五岳,作为中华文化的一种象征,不仅是承载着历代帝王对于江山社稷、国泰民安的一种祈盼,也是普通大众对于自身文化的一种敬仰。
秦始皇灭赵国以后,设恒山郡,当时郡治范围还比较小,并不包括北面的恒山,郡治所为东垣县(今石家庄市区东北)。
到了西汉时期,汉高祖刘邦沿用郡置,文帝刘恒即位以后,为避其名讳而将恒山郡改称常山郡,同时郡治范围扩大,曲阳、唐县南部区域,现在的石家庄市及周边正定、元氏等地都是常山郡故地。
五岳制度创立于西汉汉武帝时期。
据《汉书·郊祀志》记载:汉宣帝刘询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颁诏,确定泰山为东岳,华山为西岳,霍山为南岳,恒山(此恒山为古恒山,即大茂山)为北岳,嵩山为中岳。
北魏宣武帝时,在大茂山之南的曲阳县城内建北岳庙,之后历代帝王均在此遥祭北岳。
宋辽金时期,大茂山一带曾为宋辽边境。
明代中后期,开始出现北岳在河北曲阳还是山西浑源的争论,但当时仍将恒山定在河北曲阳。
直到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七月,北岳改为山西浑源境内的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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