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民航局单日发出三份“熔断指令”,分别对阿联酋阿提哈德航空公司EY862航班、中国东方航空公司MU212航班、斯里兰卡航空公司UL866航班采取熔断措施。
8月3日,阿联酋阿提哈德航空公司EY862阿布扎比至上海航班共有6名旅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自8月17日起,该航线航班暂停运行1周;
8月5日,东航MU212马尼拉至上海航班共有6名旅客核酸检测阳性,自8月17日起,该航线航班暂停运行1周;
8月7日,斯里兰卡航空公司UL866科伦坡至上海航班共有23名旅客核酸检测阳性,自8月17日起,该航线航班暂停运行4周。
熔断航班量均不得用于其他航线。
另外,三家航企8月17日之前的航班可继续执行,如期间触发熔断机制,熔断时间将予以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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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熔断”和奖励措施
6月8日起,民航局、外交部、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移民局等共同建立专班机制,以入境航班落地后旅客核酸检测结果为依据,对航班实施“熔断”和奖励措施。
奖励措施。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境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连续3周为零的,可在航线经营许可规定的航班量范围内增加每周1班,最多达到每周2班。
“熔断”措施。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境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达到5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1周;达到10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4周。“熔断”的航班量不得调整用于其他航线。“熔断”期结束后,航空公司方可恢复每周1班航班计划。
在风险可控并具备接收保障能力的前提下,可适度增加部分具备条件国家的航班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