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签署第12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预备役人员法共10章65条,主要对预备役人员领导管理体制、身份属性和分类,以及预备役军衔、选拔补充、教育训练和晋升任用、日常管理、征召、待遇保障、退出预备役、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范,对加强预备役人员队伍法治化建设、推进预备役部队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1月2日《解放军报》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全文
预备役人员法公布后,很多网友非常关心预备役建设,也想进一步了解预备役的相关知识,比如:什么是预备役人员?什么是预备役部队?预备役部队算解放军吗?预备役官兵有军衔吗?预备役人员穿军服吗?等等。
什么是预备役?
先来搞清什么是预备役。
预备役是区别于现役的一种兵役义务,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军事百科全书》解释:预备役是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包括军官预备役和士兵预备役。有的国家称后备役。公民在服预备役期间,按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并随时准备应征服现役。预备役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重要制度,也是战时快速实施兵员动员的重要措施。
18至19世纪,法国、普鲁士和奥地利等国在重视常备军建设的同时,先后建立预备役制度。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欧洲各国普遍建立预备役制度,储存了相当数量的后备兵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许多国家走常备军与后备力量相结合的道路,更加重视预备役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总则第五条规定:兵役分现役和预备役。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军人。兵役法公布后,我国即建立起预备役制度,又于1984年、1998年、2009年、2011年、2021年多次修改颁布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此外,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调整预备役部队领导体制的决定》;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不断调整、规范预备役制度,使预备役建设进一步发展完善。
什么是预备役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预备役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兵役义务,预编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或者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公民。
预备役人员分为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士兵分为预备役军士和预备役兵。
预备役人员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成员,是战时现役部队兵员补充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