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重疾病种上,我们没必要纠结。
不少业务员都喜欢吹嘘自家产品定义更宽松,对投保人更友好。
其实,重要的重疾病种都是统一定义的,你专挑几种罕见病出来杠,没什么意义。
不过,轻症、中症就没有统一标准了,保险公司可以自行设置,个别产品就有可能暗藏猫腻。
所以,我们一定要重点留意是否包括那些高发轻症/中症,下文会说到。
旧重疾定义是2007年修订的,到了今日,难免有些过时。
所以在去年,监管再次修改重疾定义。
自2021.2.1日起,市场上的重疾险都必须包括以下的“28 种重疾 、3 种轻症”;而且疾病定义都是相同的,不存在你家宽松,我家严格的情况!
不过现有的大多数旧重疾险已包含这些病种,其实对我们的实质影响并不大。
比如,新增的 3 种重疾: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大多数重疾险早就有了。
但是在新定义下,有些病种理赔标准变更宽松了,但有些变更严格。
3、重疾险是怎样赔?我常说,医疗险不要贪多,一份合适的都够了。
因为医疗险是事后帮我们报销医疗费用的,就算你买了十几份,也不会重复报销。
但不同于医疗险,重疾险是一次性,定额赔付的。
你买50万保额,就赔50万;你买10份,就10份叠加一起赔。
所以如果你不差钱,这重疾险倒可以说是多多益善。
不过要注意一点:只要确诊了重疾,就马上赔付,这是保险行业流传最广的销售误导之一。
以核心的病种为例为例,赔付条件基本可以分为 3 类:
- 确诊即赔:3 种
- 实施某种治疗才能赔:5 种
- 达到某种状态才能赔:17 种
只有极少部分病种是确诊即赔的,其它的要么实施某种治疗,要么达到约定状态才能赔。
以脑中风后遗症为例,必须确诊 180 天以上,而且还要符合对应的后遗症才可以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