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eg1: A单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7月份在电子税局网页累计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2万元,8月份发生一笔业务金额为5.6万元,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提示:您已超过电子税务局是本季度最高可代开的次数。具体是什么原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一个季度内代开发票销售额不超过45万,该次数已调整为10次。也即季度代开发票销售额不超过45万,代开次数不超过10次的可以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无月销售额限制,在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个季度内代开发票销售额不超过45万,次数不超过10次的,提示纳税人可开具电子发票,不强制监控,纳税人亦可开具纸质版增值税普通发票;超过后则不允许在电子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是没有金额限制的),只能根据弹出提示与二维码申请代开电子普通发票。也可以自行领取税务UKey,核定票种,自行开具发票,则没有金额限制。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点下代开APP下载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的官网,点击页面中间的资料下载,找到“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APP(深圳点下代开APP) ”,点击下载即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APP上代开发票。
2.线上申请代开纸质版增值税发票的渠道如下:
渠道一、登录电子税局网页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1)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模块或直接在搜索栏搜“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模块进行代开申请。
(2)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直接在搜索栏搜索“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模块进行代开申请。
渠道二、微信“@深税”代开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登录微信“@深税”后,可分别通过【@深税首页—发票业务<更多>—专票代开】或【@深税首页—发票业务<更多>—普票代开】模块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代开申请。
渠道三、到税局前台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办税服务厅代开,全城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若您选择在线下办理,可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就近办税服务厅代开,请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发票代开】栏目
Eg2:为什么发票上税额显示的是***,金额是含税金额和合计金额是一致的,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免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发票税额显示的是***号,因此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是一致的。代开起征点以下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显示星号是正常的,自开起征点以上的会显示税率的。
Eg3: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局申请代开纸质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代开纸质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有金额限制呢?
除了以下几点没有其他限制。
(1)代开发票选择前台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单张限额为100万,增值税普票发票单张限额为10万;
(2)代开发票选择自助机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单张限额为100万,增值税普通发票单张限额为10万,每天不能超过10万;
(3)代开发票选择EMS快递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普通发票每天合计限额为10万;
(4)点下代开APP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是万元。
Eg4: 小花是自然人向A公司提供劳务取得一次性收入为10万元,A公司向小花索取增值税发票,小花在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申请代开发票的方式有哪些,是否有金额限制?
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方式有两种:
方式一、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
1、点击【我要办】选择进入【微信税务局】-【自然人代开发票申请】模块,选择“个人登录”方式,输入实名注册身份证/手机号、密码以及验证码实名登录(如未实名注册,请先办理实名注册,目前线上支持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办理实名注册),完成人脸识别后即可申请代开。
2、点击【我要办】选择进入【实名办税】路径,选择“个人登录”方式实名登录后申请代开。
注意事项:当前,微信渠道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选择“EMS邮寄”、“自助终端打印”以及“办税服务厅领取”三种方式取得纸质发票,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1)若您选择“EMS邮寄”方式领取纸质发票,因代开发票的快递配送仅限于深圳市内,请据实填写您市内的收件地址。同时,按照我局目前EMS配送代开发票的规则,发票必须由本人签收;
(2)若您申请时在微信上选择了“代开点”并采取“办税服务厅领取”方式领取发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回到您选定的“代开点”取得纸质发票。
(3)代开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点击【我要办】-【微信税务局】-【自然人代开申请信息查询】模块查看代开记录,选择邮寄的,可在【自然人代开订单查询】模块查询邮寄状态。
方式二、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
该业务全城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若您选择在线下办理,可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就近办税服务厅代开,请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栏目。
深圳自然人在微信代开发票的金额限制如下:
(1)自然人通过微信申请代开发票,连续12个月内代开普通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未达到80万元的允许继续在微信申请代开,达到后代开发票应在办税服务厅办理;
(2)自然人通过微信申请代开发票,连续12个月内免税代开(单日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500元情形)次数未达到12次的允许继续在微信申请代开,达到后免税代开发票应在办税服务厅办理。
Eg5: 代开的发票没有收款人和复核人的信息,是否影响发票的正常使用?
收款人、复核人为非必填项,不影响发票的正常使用及真伪查询。
1.自助机代开发票时,收款人为法人,复核人为财务负责人,开票人为代开机名称;
2.大厅窗口代开发票时,如要求前台填写,则按纳税人要求填写,否则收款人、复核人为空,开票人为前台操作人员;
3.EMS、顺丰邮寄代开发票时,收款人、复核人为空,开票人为操作人员。代开租赁发票时收款人、复核人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