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
朋友们,大家好,还有两天我们就将迎来2024年元旦。此时,一些初入社会的人也许正在找工作,还有些工作经验丰富的人也许计划着开年跳槽到更好的单位,不管是哪种情况,都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顺顺利利、心想事成。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为了保护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大家都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别?如何确定我们应该与单位签订哪类劳动合同呢?本期“川赢位来.就业政策”周历,我们一起来了解有关劳动合同种类的事儿。
先来看看,什么是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那么,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我们重点看一下这几类劳动合同分别指的什么——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亲爱的朋友们,看完了本期有关劳动合同种类的介绍,你能分清楚自己应该与单位签订哪类劳动合同了吗?下期我们将继续与大家分享有关劳动合同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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