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进行了调整。
《通知》指出,在不降低职业资格水平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或取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注册城乡规划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方案将于2022年起实施,考生按新的条件报名参加今年的考试。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与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对应,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调整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此前,人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了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并对考试工作作出了部署和要求。其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至23日。按照要求,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各地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并在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中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另据人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来 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记 者:方黎明
新媒体编辑:杜潇诣
初 审:程秀娟
审 核:汤小俊
审 签:周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