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HR们很忙!翻了翻职工将要到期的劳动合同,来问小编双方协商续签时要注意什么?今天就给大家说说:
必备条款不可少
虽然是续签,但劳动合同的以下条款仍需在续签合同中约定: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不可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适用于新进单位的劳动者,对于续签合同的老员工,单位在前一份合同的履行期间对其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已有足够的了解,同意续签即表示互相之间的肯定和认可,因此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续签合同的保管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小编提醒
01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有意向续用的,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续签,不宜拖延。
02
续签时,若劳动者符合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情形的,单位应予以签订。
文件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若因用工不规范、续签不及时引发劳动纠纷,那就得不偿失了!让我们一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吧!
编辑: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