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君强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当节约资源、反对浪费,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据《南方都市报》9月15日报道)
最低消费,是餐饮浪费的一大“帮凶”。为达到最低消费的“硬指标”,消费者不得不超出实际需要多点餐,在心有余而胃不足的情况下,往往导致浪费严重。在倡导节俭、杜绝浪费的背景下,这种人为增加餐饮浪费的做法显得极其不合时宜。
取消最低消费,让消费者根据实际需求点餐,从总量上控制规模,是减少餐饮浪费的一个好办法。深圳有关方面将最低消费问题与餐饮浪费联系起来,并通过加强立法、建立长效机制的形式明确对最低消费说“不”,是制止餐饮浪费的一记实招。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中明确规定了职能部门、餐饮经营者等各方责任,增强了可操作性,对于加强监管力度、减少浪费现象发生有着重要作用。
期待该草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更加完善,通过立法程序后早日实施,成为治理最低消费、制止餐饮浪费的法治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