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吧!仅工作一天,单位也是需要为员工缴纳保险的,大家在工作中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据如下,大家可以了解。
一、社保缴纳义务的形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开始工作,即便只工作了一天,双方也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从劳动关系确立的那一刻起,用人单位就负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
二、社保缴纳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而无论员工具体工作了多久。
2.同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责任,即必须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不得因员工工作时间短而免除或减少缴纳责任。
三、实际操作与风险
虽然有些公司可能出于节约成本考虑,在员工工作不满一定天数(如15天)时选择不缴纳社保,但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还存在潜在的工伤赔付风险。如果员工在无保险关系期间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将不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和补助,届时用人单位将需要承担全部费用。因此,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社保缴纳规定。
综上所述,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开始工作,哪怕只工作了一天,公司也是需要为其缴纳社保的。
四、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风险
1.工伤、医疗费承担的风险可能导致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各种费用金额较高,社保机构在现阶段对于用人单位参保前发生的工伤不承担任何责任。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公司来支付。如果员工因公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很可能把一个公司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劳动者投诉的风险有些单位为了规避风险,与员工签订协议书,让员工写下所谓承诺书等。这种行为,无论是员工不愿缴纳或者单位不想缴纳,员工都均可以未交社保为由,随时单方和单位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发生这样的劳动争议,单位往往是败诉收场。
3.行政部门处罚的风险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定的强制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同时履行的法定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