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终身有效吗,连带担保超过三年还有效吗

首页 > 社会-法制 > 作者:YD1662023-03-16 13:13:00

法律推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任意性规范加以补正,即依法律规定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一定时期为保证期间。那么,连带责任担保约定期限合法吗,法定担保期限是多久?

网友咨询:连带责任担保的法定期限是主合同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但如果合同上注明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年或者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借款人还清本借据的全部借款本息及违约金为止,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连带担保终身有效吗,连带担保超过三年还有效吗(1)

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胡长明律师解答:

法律推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始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于6个月届满之日。直接注明2年有效,这种约定有效。

连带责任保证:
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
2、无约定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
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
2、无约定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担保终身有效吗,连带担保超过三年还有效吗(2)

胡长明律师解析: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不同,具体表现为:

1、结果不同。权利人超过保证期间诉请权利的,法律对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不予保护,即,义务人因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力而免责,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2、保证期间具有约定性和法定性,诉讼时效是法定的,不可以约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原则上是约定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有协商确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时,适用法定的保证期间。而诉讼时效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3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当事人不能预先排除或妨碍诉讼时效的适用,否则其约定无效。

3、保证期限是不变期间,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根据除斥期间理论,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权利人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权力将使权利义务归于消灭(《担保法》第31条),设立除斥期间的目的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使权利义务的不特定性归于确定,同时保障法律关系的稳定。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有别,诉讼时效可以因特定事由中止、中断、延长。

胡长明,大律师,会打官司会写诗。法庭舌战常胜将,法律顾问为人师。
诗三百,情与志,怨萧狂剑天下事。芸芸众生中小企,铁肩道义胡子志。
——《胡子律师自咏》
注:胡子律师蝉联四届“中国百强大律师

连带担保终身有效吗,连带担保超过三年还有效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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