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就政协提案关于取消燃气入户费、降低燃气价格的提案进行答复,全文如下:
鉴于天然气企业前期投资较大,如取消燃气工程安装费会延长企业收回成本10余年。因此,国家和省上有明确规定,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2018版),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和室内燃气设施维修、改造、更换等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市州所在地的定价权限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审批。
2019年,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19〕647号)规定,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对老旧小区和燃气工程安装费未纳入建房成本的房屋,在成本调查监审的基础上,拟定全市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待定价程序完成后,预计将在今年8月底前,出台全市天然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会在现行企业收费基础上较大幅度的降低收费标准。
目前,我市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县有成县、西和县、礼县、康县,而未开通管道气的县区用气均以车载天然气为主,由于车载天然气成本大大高于管道气。因此,天然气销售价格偏高。按照价格政策管理权限,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政府定价,车载天然气销售价格因源头价格变动频繁,价格由市场调节,实行备案管理。因武都城区还未开通管道天然气,待管道天然气正式通气之后,必然会大幅降低成本费用,通过依法进行成本监审,我市将会确定合理的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圆丰 胡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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