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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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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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3
丈夫投靠妻子入农业户口
1申请条件
1.城六区:结婚须满8年;远郊区:结婚须满5年;
2.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3.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提交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始处罚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离婚人员须: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收费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4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
1
申请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5.再婚人员投靠的,结婚时间、年龄参照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条件办理。
2
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申请人的《(离)退休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提交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