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零时,长江全流域进入禁渔期,禁渔时间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连续多年的我省洞庭湖春季禁渔也由此开始。与往年不同的是,洞庭湖季节性禁渔今年或转为全面禁渔,期限达10年。省畜牧水产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相关部门正筹备方案,力争今年能够实现。
2月28日上午,东洞庭湖沿岸的中洲水域附近,平日江面忙碌的渔船几乎不见踪影。随着春季禁渔期的到来,很多渔民都已提前回港,自发拆除网具、封存渔船,做好停渔准备。渔民王强也正把自家的渔船开进港湾抛锚停泊。渔船上,鱼儿活蹦乱跳,这一趟,王强收获颇丰。他一边停船一边说,“这应该是上半年的最后一次捕鱼了。”
连日来,岳阳县渔政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分头下湖洲、进渔村、上渔船、入渔户宣讲禁渔政策、张贴禁渔公告。
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渔业捕捞秩序切实保护东洞庭湖渔业资源的通告》,从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24时,洞庭湖实行全面禁渔,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实行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湖中没有渔船、水中没有渔网。
据悉,禁渔期间,渔民按人口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并鼓励上岸从事其他工作。对违禁捕捞的渔船、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一律没收,禁渔补助、油补资金一律取消。
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制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方案》要求,2020年底以前,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完成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
省畜牧水产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我省正积极争取在洞庭湖春季禁捕结束后,将禁捕工作继续进行下去,朝着部委提出的10年禁捕努力,“目前正筹备方案,争取今年能够实现。”
■记者 李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