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七:只有某种特定类型的人才能被催眠
被催眠的能力各不相同,催眠的易感性不一样。
催眠易感性:是一种对某个暗示做出反应的能力。
出色的催眠师会通过观察病人的反应来会很好地判断病人能做什么。
真正技艺高超的催眠师除了给出暗示外还拥有其他的技能。他们拥有人际关系方面的技巧,包括共情能力,建立和谐的关系,观察来访者的行为,把这些都记在脑子里,然后把来访者的反应和当下进行的一切整合在一起。
误解八:任何能被催眠的人一定是意志薄弱的人
每个人都有意志力但有些人的成长环境少有或没有机会去发展或练习使用自己的意志力。
人们痛苦地学会了沉默,只是服从任何给他们的指令。其结果是有些人从来没有学会做出选择的能力,完全把对自己的责任交给别人去管理。
能够集中注意力是一种优势。愿意静静地和自己待在一起,从而去探索,发现和发展你的内在资源是一种优势。对于新的观点和视角表现出接受的姿态是一种优势。开放地建立一种积极的,有建设性的治疗关系来达成个人目标也是一种优势。因此,被催眠的能力代表着一系列优势。
误解九:一旦你被催眠,你就永远无法抗拒它的力量
催眠过程是基于催眠师和催眠者共同的力量的互动,双方共同参与这个过程从而获得某些期望获得的治疗效果。即便是反应性最佳的来访者也可以拒绝听从一位催眠师的暗示,如果这位来访者选择这么做的话。
舞台催眠使用某些“线索”作为扳机点,从而迅速进入催眠状态。因此产生误解。
在临床实践中,一种比较方便的做法是和来访者确立某个线索,从而让之后的导入过程变得更为迅速和容易,但是引发催眠的力量并非在于线索本身,而是在来访者个人愿意对这个线索做出反应,让它成为引发催眠的一个有效的扳机点。
误解十:你可以在被催眠后说出或做出违背你意志的话或事情
在临床工作中,催眠师和来访者之间的关系必然是一种双方都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和负责的关系。
在特定情况下,洗脑是可能的。在某种极端情况下,控制一个人是可能的。但是催眠过程中非常强调合作而非强迫。
误解十一:催眠有害健康
催眠的体验既放松又让人的注意力处在高度集中的状态。呼吸和心跳变慢,身体极为舒适,这种生理反应有益健康,有效降低应急和不适感。催眠的体验凸现出个体所能获得的超凡自控能力,这种自控能力的范围甚至包括非自助反应的生理过程。
误解十二:你必然会逐渐依赖催眠师
负责任的催眠,其最终的目的必然是帮助每一位来访者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自给自足,获得独立。
误解十三:你会“卡”在催眠状态里出不来
催眠会涉及聚焦注意力,可以向内,也可以向外。你能想象自己阅读一本书的时候“卡在”读书状态里吗?
来访者并没有“卡”住,只是选择不终止催眠状态其原因有:
当时的状态十分舒服,这种舒适感是很长时间以来的第一次。
仍然在致力于结束这个催眠体验的过程中,也即处于收尾中。
催眠师会尊重个体在催眠中自己的选择。
误解十四:催眠必然会包含一个导入仪式
只要你的注意力指向一种贯注状态中,而且你能够对暗示进行反应,以有意义的方式来改变你的体验,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说你处于催眠之中了。
研究发现:无论你通过催眠获得什么样的反应,你都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
你并不需要催眠导入仪式,你需要的是只是暗示以及听从暗示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