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48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对龙岗区的坂田街道相关区域调整如下:
将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以东—黄金山小区一巷以北(除黄金山幼儿园)—黄金山公园以西—坂兴路以南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山海商业广场、维也纳酒店五和地铁站店外)调整为中风险区。
以上中风险区管控措施、执行期限与《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47号)》中坂田街道的中风险区管控措施、执行期限保持一致,即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自2022年7月22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755-28772390、0755-28482802、0755-89588221。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49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7月24日起,龙岗区在辖区的坂田街道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将坂田社区吉华路534号楼栋划为高风险区。
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
将坂田社区吉华路532号、536号、538号、540号、542号楼栋,上围一巷8号、9号楼栋划为中风险区。
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三、低风险区
将坂田街道全域(除高、中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高、中风险区解除后,坂田街道与全区其他区域实施同等防控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7月24日零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高、中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755-28772390、0755-28482802、0755-89588221。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来源 深圳龙岗发布
编辑 谢永利
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