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959.1-2019
其中对种母猪的定义(3.5),以种用,乳腺发达、带有子宫和卵巢的母猪,而在原料要求一栏(4.1.3)写到种公猪、种母猪以及晚腌猪都不得加工成无片皮猪肉,也就是冷鲜肉或者冻肉。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13项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属于违法行为,那这些销售母猪肉的人真的就违法了吗?

事实上,这个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所以在各地的执行上也是不同的。例如在蚌埠市五河县的市场监管就认为母猪经过屠宰检疫合格以后,明码标价是可以销售的。

但是在个别地区就是不行。只要你是母猪肉,你就不得在市场上进行售卖。卖了你就是不合法,你就是要收到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