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例显示,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还有被激活使用的手机类电子产品。法官介绍,对于手机类电子商品,消费者拆封、开机,才能确认商品的品质和功能,且拆封后不会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故单纯的包装拆封,不能成为商家排除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理由。但如果手机一旦被消费者激活后,就会产生数据类使用痕迹,按照普通公众的一般认知,商家就不能再作为新机销售,价值贬损较大。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不会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了。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助理 李绪青:如果在激活程序之前,你进行一个正常的查验,了解这个商品的基本情况,到底是不是一个全新的,或者说它有没有一些破损啊、划痕啊,这些都是没问题的。
七天“无理由”并非“无条件”退货
需要注意的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退货。消费者行使该权利,需保证商品“完好”,不得滥用权力恶意退货。遇到商品问题时,我们建议您在第一时间拍照或拍视频,留下证据,方便维权。
而对于经营者来说,应该充分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此外,电商平台也要积极履行责任,完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申诉、投诉流程,及时介入,解决纠纷,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总台央视记者 冀成海 魏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