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版国家标准《导游服务规范》(简称《规范》)正式实施。新标准的实施对导游行业和游客有哪些影响?导游应从哪些方面入手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导游作为旅游服务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游客的旅行体验。”市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说,新标准围绕当前旅游市场新变化和游客新需求进行了修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导游专业化水平,增加优质导游服务和产品供给。
《规范》为导游服务内容制定了更细致的标准,比如,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应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此外,在游览服务要求中增加使用导游旗的行为规范,在交通服务要求中增加“在‘导游专座’就座”内容,在用餐服务要求中增加“引导旅游者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等内容。
对于游客来说,在游览过程中导游的关心与陪伴能够带来良好的服务体验。《规范》提出,在游览过程中,导游应注意旅游者动向,特别关注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地陪导游应在返程途中,询问旅游者对当日活动安排的意见,回答旅游者的提问,并预报次日的旅游行程、出发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等。
针对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乱象,《规范》提出,导游应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安排购物活动,向旅游者客观介绍当地特色商品,不应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诱导、欺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新标准还增加了旅游者和聘用导游单位对导游服务质量的评价内容。按照“先服务、后评价、再改进”的要求,《规范》提出,在旅游行程结束后,应对导游服务能力、服务表现等进行评价,并将旅游者满意度评价和聘用导游单位考核评价相结合,客观反映导游服务质量。
“有了《规范》作为指导,导游能够明确自身职责和边界,更好地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市导游协会秘书长赵阳阳表示,今后将持续加强导游职业素质和服务技能培训,提升导游队伍职业技能和服务能力,建设高素质导游人才队伍。(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