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规范土地注入随着地方债务风险管控趋严,城投公司融资不断规范化,《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出台。文件规定政府不得将土地储备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即政府不能再将生地注入城投公司。同时文件也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即:政府若以出让方式注入土地,城投公司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政府若以划拨方式注入土地,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并严格用于指定用途。
另外,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与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可知,经营性用地只能通过公开市场“招拍挂”的方式获取,无法通过划拨方式或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即政府通过法定程序划拨的土地必须指定用于公租房、保障房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且划拨用地若要用于转让、出租、抵押,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进行土地性质变更。若是政府以协议出让方式对城投公司注入土地,城投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且该土地只能为非经营性用地。
从目前的政策来看,政府不能再向城投公司违规注入土地资产。生地注入已多次明确禁止,熟地注入必须经过法定的划拨或出让。另外,若是通过出让方式,城投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即不能再视为政府直接注入资产方式;若是通过划拨方式无偿取得,划拨用地仅能用于指定用途,即仅限规定的公益性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