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店长表示,6月30号晚上她就给过一个解决方案,相当于给龙先生退一赔一。
杭州余杭区良渚姿芳母婴用品店 吴店长:“最幸运的是你没开(罐),孩子没吃,因为那天我们是两个人上班,我说要么我们两个人承担好了,给你一罐,你把那罐奶粉给我,我把你买的钱给你,他没同意。”
龙先生:“鉴于这个态度,我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来。(你还是要求顶格赔偿?)对。(一赔十?)对。”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松涛:“消费者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一赔十,食品超过保质期了,就属于不安全的食品,从目前看来,我认为消费者的证据基本上能证明他买走了这个奶粉,如果店家认为他买的不是这一罐,店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目前龙先生已经向杭州良渚市场监管所反映情况。吴店长也表示,他们会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后来,龙先生反馈,经过杭州良渚市场监管所的调解,母婴店已经赔偿他三千块钱,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回复记者,经过现场检查,这家母婴店里暂时没有发现其它过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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