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蒋叶青 平南法院宣传
龚
州
说
法
导读
小方的手机快要欠费了,准备通过支付宝充500元话费,却不小心输错了一位号,充给了小明。小方打电话请求小明把钱退回来,谁料,小明坚决不肯退还。小方的话费还能追回来吗?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六陈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8月份,小方本欲通过支付宝上的手机话费充值功能充值500元话费,因粗心大意将手机号码输错,导致500元话费被自己充值到了小明的手机号码中。由于小方后续多次与小明以及运营商在误充值话费返还一事沟通无果,小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小明取得小方因失误操作而不慎支付的500元话费,没有法律根据,系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
综上所述,法院遂判决小明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不当得利人民币500元给小方。
龚州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拒不返还话费,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涉嫌违法。对于受损人,若确因无法律依据的情况遭受损失,应积极与得利人沟通返还事宜,如果得利人拒不返还,受损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得利人,若确因无法律依据的情况获得利益,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积极主动履行返还义务。
文字│蒋叶青
审核│杨华卿 覃成成
编辑│潘文华
校对│梁萱华
原标题:《【龚州说法】话费充错号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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