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好处,主要体现在对企业各类经营行为的经营权、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尤其是对于部分必须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事项享有实质上的否决权。
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特定情形下法律责任的承担,包括两个方面:
- 一方面是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部分行为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致使企业承担法人代表的行为后果。
- 另一方面是担任法人代表的具体人员,因企业行为而承担的刑事风险和相关义务。
下文我们对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风险、好处展开详细解读——
一、法人代表的好处法人代表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 一方面便于企业灵活开展经营活动,法人代表能够代表企业对外进行缔约等业务拓展工作;
- 另一方面法人代表,尤其是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各类经营行为具有知情权、话语权,对部分必须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事项享有实质上的否决权,能够直接监督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简言之:好处包括“灵活经营、业务开拓”和“知情否决,监督发展”。
二、法人代表的风险1、概念区分
(1)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授权代表,可是甲、也可是乙,非固定,取决于法人授权,可一事一授,也可一揽子授权。
(2)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固定。
2、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对外行使职权时的企业风险(“个人行为,企业买单”)
(1)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因其身份任职特殊性,法律后果将由其所任职的企业承受。
此种行为发生时,即便法人代表突破了公司章程对自身代表权力的限制,但只要满足相对方不知情、善意的情况,仍无法以代表权力受限为理由来对抗相对方。
(2)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等后果,因其身份任职特殊性,法律后果将由其所任职法人代表的企业承受。
此种情况中,具体处理分为两步:先由企业对法人代表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依据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司章程限制性规定,向存在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责。
3、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承担企业行为的责任风险(“企业责任,个人牵连”)
(1)刑事责任: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刑法》规定的部分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例如:
- 在安全事故中,因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对于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如果向*和公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在财务会计报告中隐瞒重要事实信息,由此对*和他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时,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义务和弊端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方面要承受*宣告对*企业产生的种种效力,比如丧失对企业财产的经营处分权利。另一方面其个人身份权利也将随着企业*宣告而受到不利影响。
同时,根据《*法》相关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还将承担一定的义务,包括:
- 在*宣告后负责保管企业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
- 必须依法出席债权人会议,回答有关债务债权方面的询问;
- 在*程序终结前,必须根据法院或者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上述义务,妨碍*程序进行的,法院还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三、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条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法》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