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
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图源视觉中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 3. 担任*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负有个人责任的,自*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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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
整理:王晴
责任编辑:陈林
统筹:杨林波 杨萱
编审:刘昶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