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人数最多时候大概会到600左右,一年接入的项目大概有10多款,但霸心说,其实GS目前的模式,是不怎么赚钱的。原来单子还算比较稳定,但是后面市场太乱,很多人冒充公会名义进行诈骗,从来没做过GS的公司也掺和进来了,导致这块业务变得难做起来。为了和这些人划清界限,规避风险,所以才做了业务细分和调整。
比如没有充值折扣、游戏产品质量又可以的时候,大家只做导流分成,游戏GS之类的服务相当于是赠送的。有充值折扣之后就不做分成,单独做GS服务,主要是游戏内的测试优化建议、新人引导、生态平衡、环境保护、运营活动等,按服务器数量收取维护费。这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业务,GS是没有提成的,只赚点辛苦钱。
当我提及市面上一些“游戏拖”的情况时,霸心认为,能允许GS直接怼玩家充钱的,大多不是什么正经游戏,生命周期不会长,是赚一波快钱就跑路的。这种快餐产品他们是不会碰的。大神GS主攻的方向,还是正儿八经的MMO和SLG游戏。每个产品合作之前还要先测试一段时间,根据测试报告才决定做不做,如果确定合作,大神GS会给厂商一个大概的报告和说明。
墨义网游公会,07年在《传奇》起家,后来在《诛仙》里发展壮大,鼎盛时期公会同时在线人数能到3万。据墨义经典(公会第三代会长)回忆,他们是2014年左右开始做GS相关业务的,至今做了6年多。一开始是和盛大这样的大型厂商合作,官方给钱,他们维护服务器热度,那时候也不叫GS,叫用户维护,团队最多的时候,有300多号人。项目有多少就可以接多少,因为他们还有个湖北公会联盟,当人手不够的时候,会转接到其他团队。
后来成立了武汉墨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GS业务只占其中的三分之一,他们的主要营收还是靠做游戏研发和发行。我追问:那为什么还要做GS业务,这事它利润高吗?墨义经典说:这个业务其实就没指望能赚多少钱。我们的GS是没有提成的,服务器充多少钱和他们没有关系,只按服务器数量收取维护费用。盈利不高,胜在稳定。一个人一个月能给公司赚个一两千块钱。我们之所以在费力气搞这个事,主要是希望用到我们自己研发或发行的游戏上面去,而不是给别人打工,看人家眼色。
根据墨义经典所说,GS服务对于用户留存的提升非常明显。通过10组服务器横行比较,提升10%-20%都算是比较保守的预估,产品质量OK的话,25%-50%也是没有问题的。但就算如此,和厂商之间也时有摩擦。有些订单一直拖着迟迟没结算,有的厂商还会说这个数据提升不是GS的功劳,或者以买量成本还没收回来为由推迟结算。
“以后只能先预付再干活,中途没结算就撤,真遇到什么公司没钱的情况,我们也没办法。”墨义经典有点无奈。
但像这样”老实巴交“的GS团队,其实还是少数。市面上绝大部分的GS身上依旧背负着沉重的KPI指标——付费率、总流水,更惨一点的GS,往往会在“试用期”的第7天就以工作不达标而踢出团队,一分钱都拿不到。那些留下来的“精兵强将”底薪极低(500-1500),没有社保、没有五险一金、一天工作12个小时、更没有节假日这一说。如此恶劣的条件,迫使他们需要不择手段的冲业绩拿返点,这必然会触及到法律的灰色地带。然而虚拟资产的法律界定远比现实资产模糊。导致GS是灰上加灰,成了网络骗子的“法外之地”。
但这片灰色,不会笼罩“法外之地”太久了。
“法外之地”的未来
根据北大法意(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裁判文书显示,近年来的“酒托”案件,不管是司法实践还是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罪名、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均是以诈骗罪论处,这基本说明“酒托”案件已经被司法定性为诈骗罪。
游戏托又和酒托玩法极为相似,法律边界也曾同样模糊。诈骗罪的法律逻辑是:诈骗罪者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知并实施行为——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诈骗人获得利益。之所以这种诈骗手法会成为灰色地带,核心就在于:是否构成了错误认知、被害人的冲动付费与欺诈行为的关系有多大、贩卖物品的价格是否匹配其真实价值、被害人是否受到了财产上的损失。哪怕已经被定性的现在,也有不少酒托案件存在司法上的争议。
而游戏托案件比酒托案件更复杂,玩家是否自愿充值、受到“托”多大的影响、哪些部分是“自愿”的,哪些是被“骗”的,都难以界定。更何况,虚拟资产的真实价值,比酒这样的实物要更难判断,你很难说证明,某款垃圾游戏里的几行数字值不值648元人民币。换句话说:你虽然被骗了,可你得到了等值的虚拟道具啊。
而游戏游戏托通常都不敢收玩家在现实生活中的钱或者红包,你给他,他也不要。因为一旦收了,那就是100%的诈骗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