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模式:
连锁经营是一种最有效率的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的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连锁经营具有先进的组织结构和规模经济效益,以及供应商、连锁公司和顾客三方经反复博弈后合理分割价值链收益形成的“三赢”利益格局,往往能为企业带来较高的效率。连锁经营被称为零售业的第三次革命,并逐渐发展成为三种经营模式:直营连锁模式、特许加盟模式和自由连锁模式。
1.直营连锁模式: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式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点,零售点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直营连锁的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产业”。这是大型垄断商业资本通过吞并、兼并或独资、控股等途径,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和规模的一种形式。其最主要的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均集中统一于总部。具体来说,直营连锁各门店之间是以资本为纽带连接的,资本属于同一个所有者,归一个企业、一个联合组织或一个人,由同一个投资主体投资开办门店,各门店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连锁总部对各门店拥有全部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和管理权,门店的业务必须按总部指令行事,经营管理高度集中统一;在人事关系上,直营连锁各门店的店长是连锁企业的雇员而不是所有者,整个连锁企业实行统一的核算制度,各个门店的工资、奖金由总部依据连锁企业制定的标准来决定,也就是“中央集权制”。其优点是:,它便于集中统一管理,调配资源,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可以统一调动资金,统一经营战略,统一开发和运用整体性事业;作为同一大型商业资本所有者拥有雄厚的实力,有利于同金融界、生产厂商打交道;在人才培养使用、新技术产品开发推广、信息和管理现代化方面,易于发挥整体优势;众多的成员店可深入消费腹地扩大销售。
2. 特许加盟(Franchise Chain),是主导企业(通常为拥有知名的自主商品品牌和良好商誉的连锁公司或厂商)以订立合同的方式,把自主开发的商品、商标、商号、服务技术或营业设施,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营销权授予加盟店铺,允许它们按合同规定开展营销活动,由此而形成的商业组织。特许加盟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受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通俗讲,特许经营是特许方拓展业务、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一种营业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公司总部和各店铺属于不同的资本所有者,即店铺由加盟者出资设置,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和法人地位;总部和各店铺之间以特许加盟合同划分权利和义务边界,约束规范各自的行为;加盟店在公司配送中心进货可享受一定优惠;公司经常性地给予加盟店服务技术和营销管理方面的指导。因此,加盟店除要一次性支付加盟费外,还要定期缴纳管理费和培训费等费用。属于“分封制”。其优点是:一是它能使主导企业和连锁公司实现“无有形资本扩张”。即主导企业和连锁公司无形投入有形资产,只需以让渡商号商誉、服务规范和销管理技术等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方式,吸纳店铺带资产加盟,就可以扩大营销规模。二是它能提高加盟店创业的成功率。因为加盟店铺利用公司总部提供的具有市场号召力的品牌和成熟的经营管理技术,开展营销活动,能大大降低创业初期的风险。
3.自由连锁(又称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是一些原本分散的批发商和中小零售商,为了抵抗大型连锁公司对渠道的垄断和超强的竞争势力,而自愿联合形成的商业组织。它通常由一个或几个独立批发商发起,以协议和合同为纽带,联合众多零售商店,组成“联购分销”性质的商业企业集团。美国商务部把自由连锁定义为:由批发企业组织的独立零售集团,即所谓批发企业主导型任意连锁店集团。成员店铺经营的商品,全部或大部分从该批发企业进货。作为对等条件,该批发企业必须向零售企业提供约定的服务。日本通产省则定义为:分散各地的众多零售商,既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又缔结长久性的连锁关系,使商品的进货及其他事业共同化,以达到共享规模收益的目的。其特点是:连锁公司由一个或几个批发商发起成立,批发商和各成员店铺保留对原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独立法人地位,总部和成员店铺间的关系按订立的合同进行规范和调整;公司总部以发起成立的批发商为依托,运营资金由各成员单位出资构成。总部的职能是:制定销售战略;实施统一采购和配送计划;对各成员店铺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协调相互关系。成员店铺的责任和义务是:除入盟时出资构成公司总部运营资金外,运营期间还要按销售额向总部缴纳业务指导费;所经营的商品必须全部或大部分在总部配送中心采购。属于“联邦制”。其优点是:它以合同为纽带,整合了批发商和成员店铺的资源,构筑了一条能与大型连锁公司抗衡的联购分销渠道,使原先分散弱小的批发商和众多零售店铺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连锁经营的积极作用:
连锁经营属于一种新形态的商业形式,在很多发达国家,这种商业形式已经非常完善。但是我国的连锁经营处于起步阶段,其中还有很多不足。但是,采用连锁经营模式的积极作用还是比较突出的。
1. 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
连锁经营的企业采用的相同的名称、相同的配送、相同的价格、相同的核算等,这使得这些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加协调,各个企业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仅可以减少费用的投入还能提升经营效率,在资源配置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实行连锁经营的企业在建筑风格、环境、广告语、色彩等方面都保持统一,这给消费者留下一个深刻的影响,也属于一种有效的广告形式。相同的信息不断地对消费者造成刺激,加深消费者的印象,这对树立企业的形象具有极大的效果。在相同的服务理念与产品的促进下形成对连锁经营店的品牌印象,从而树立连锁经营管理的品牌优势。
3. 提高市场份额,扩大企业规模
连锁经营模式可以形成一定的规模,这也是为什么如此多的企业青睐于这种模式。在一个地区,连锁的企业越多,占有的市场份额也就越大,最后得到的收益也越多。例如晋商连锁经营成功的秘诀就在于市场,在于他们生活在一个市场的环境中,要么在市场中生存,要么被市场所淘汰。所以晋商要学会观察市场、适应市场、改善市场、开拓市场、维护市场,并与同处于市场中的同行或它行和谐共生。
4. 经营费用投入较少
连锁经营的企业大多采用的是自助方式,不需要投入太多的人力,节约了企业的成本。连经营与其他形式的经营模式相比,在经营费用上的优势是比较突出的。
5. 竞争实力较强
连锁经营的各个分店各方面都保持一致,因此,资源优势是非常突出的,其具有统一的产品与服务。每个分店可以从实际出发来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如果自身的硬件、软件、管理等方面比较欠缺,一定要不断完善和创新,这样才能使企业的整体水平保持一致。此外,连锁经营还有一个点,经营管理非常灵活,一个分店的优秀管理方法、制度可以分享给其他分店,从而使连锁企业整个管理提升了水平。使得各个分店可以达到资源共享的效果,适应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
6. 企业设立分店较多,对消费者需求比较了解
连锁经营的企业在市场中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它可以将生产和需求有效地连接在一起。生产商可以根据企业进货的种类、数量等制定产生计划,使生产与消费更为协调,减少浪费,使企业资源得到最合理配置。另外,各个分店可及时收到消费者的信息反馈,使得连锁经营管理部门可以综合各个分店的意见,对服务进行改进与调整,以便及时向顾客推出适合的服务与商品。
7.决策优势
正规连锁企业的各个门店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开设、调整和关闭及所有重大决策都由连锁企业总部决定,基本不受外界制约。因此总部对门店布局和新店开发具有较大的自主性、灵活性和便利性。
8. 促使物流更加系统、合理
连锁经营物流系统主要包括六个功能模块:一是采购;二是装卸;三是仓储;四是信息处理;五是流通;六是配送。这些功能聚集在一起使连锁经营产生出巨大的效益,由此也形成一个总功能。这一总功能然后反作用于其他子系统,使各个系统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最终使其他系统可以更为协调。在连锁经营中,物流系统化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保证企业的物流合理、规范。如果物流比较合理便可以使企业的库存减少,使流动资金更为充足。另一方
面,物流合理还能使物流费用降低,使企业销售成本减少,最关键的是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比如,在我国,连锁超市拥有广阔发展空间,呈现出直线增长态势,展现出极强的生命活力,而这与物流配送系统的辅助和支持是紧密相连的,而这也是连锁超市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的前提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