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三更半夜”起初说的是陈三更和董半夜,但其后,“三更半夜”一词逐渐变为日常俗语,却与宋朝城市人民夜生活的历史变化有着分不开的关系。
PART C
睡什么睡?起来嗨
唐朝普遍实行宵禁,三更半夜还在外游荡可是要吃板子的。
唐朝的《宫卫令》规定,每天晚上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就擂响六百下“闭门鼓”;
每天早上五更三点后,就擂响四百下“开门鼓”。
凡是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触犯“犯夜”律令,要笞打二十下。
可宋朝偏偏是个奇葩,人家不但不宵禁,还要反其道而行,搞夜市!
宋朝多吃货皇帝,以宋太祖领衔。
乾德三年(公元965年)四月十三太祖皇帝居然给京城开封府下了个诏:
“令京城夜市至三鼓已来,不得禁止。”
这就相当于给城管下了死命令,不许取消夜市。
皇帝带头搞夜市,老百姓岂能不热情高涨?
宋朝夜市上,姜豉、膘皮子、炙椒、酸儿、羊脂韭饼、糟羊蹄、糟蟹,又有担架子卖香辣罐肺、香辣素粉羹、腊肉、细粉科头、姜虾……样样不少。
再来上一壶小酒,美滋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