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价评估及入市方案拟定
对审查同意入市的宗地,由入市主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价评估,并拟定入市方案。这一阶段,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与土地规划部门密切合作,明确土地的区位、面积、用途等信息,并进行土地价值评估。
- 决策与批准
集体土地入市的决策方案应当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表决,并形成表决材料。在此基础上,相关申请材料将提交给镇政府和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由其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土地整理与准备
在获得批准后,需要对土地进行整理,包括土地勘测、界定、平整等工作,以确保土地达到出让条件。同时,还需要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如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规划许可证等。
- 公告及出让
入市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以及本省主要媒体上发布入市交易公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通常采用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方式进行公开出让。这一过程需要在公开透明的平台上进行,确保公平竞争和合理定价。
- 成交确认及公示
土地成交后,受让人、承租人应当在交易现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
交易结果应当在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公开栏和中国土地市场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等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 签订合同
土地交易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或作价出资(入股)确认书的约定签订土地入市协议。
土地入市协议应当包括土地位置、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租金)及缴交期限、土地使用权收回、违约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