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要
※ 本法律在日本被称为"JAS"法(apanese Agricultural Standard),以前是"农林物资的规格化及品质标示适当化相关法律",从2018.4.1开始改为该名称。
JAS法是通过制定并普及农林物资的规格,促进改善质量、生产合理化、交易简单化、消费合理化。并通过对品质的适当的标示有助于一般消费者的选择为目的制定的法律。
JAS法大可分为①规格及认证制度(任意) ②品质标示标准制度(强制)两个部分。它适用在日本国内的流通和销售,不影响进出品通关。
但是,日本消费者对JAS法的信任比较高,未获得JAS认证无法在日本宣传,根据JAS法标示品质规格是日本国内销售时的义务事项。因此农林蓄产物贸易中,对JAS法的理解是必需的。
■ 根据法令、主管部门
ㅇJAS法有关制度的根据法令是JAS法及它的实施令、实施规则、商品类规格标准及商品类标示标准(农林水产省告示)等。
ㅇ本法律的实施是总理和农林水产省的管辖、总理将权利委托于消费者厅。
■ 适用对象等
☉ 对象产品
JAS法适用对象为农林物资,包括以下内容。农林水产省长官对此可制定JAS规格及标示标准。
1)饮食品和油脂
2)农产品、林产品、蓄产品及水产品并以此为材料制造或加工的、并被实施命所规定的。
※ 实施令所规定的农林物资
灯心草(水葱)产品、生丝、普通木材、押角木材、耳付木材、电柱、枕木、合板(飞机用除外)、地板、木炭、农蓄产品农产品及木炭或为原料的饲料
※排外的农林物资。
酒税法中的酒类及药事法规定的医药品、医药附外品及化妆品等除外。
☉ 规格定义
ㅇJAS法规格是指,对农林物资的品质(包括模样、大小、重量、包装等条件)标准的标示。(标示名称、原产地,不标示营养成本)
ㅇJAS法日本农林规格(JAS规格是对品味位、成本、其它品质的规定,对生产方法的规定、流通方法的规定等。
■ JAS规格制度 - JAS标志制度
☉ 意义
JAS 制度是指,认证机关实施日本农林规格(JAS规格)检查,对符合产品允许粘贴JAS 标志的制度。这里指的日本农林规格是指对品位、成本、其它品质、生产方法、流通方法的标准。
JAS规格认证不是义务选项,是否得到认证由业体的自愿所决定,在流通或销售不受限制。JAS 规格是由农林水产省长官在适用商品中所制定,必须经过JAS调查会的表决。
☉ 认证申请人
JAS规定的有资格的制造商、生产公正管理商、流通公正管理商、零售商、销售商、进口商、外国出口商等。
☉ JAS标志的种类
JAS标志制度由以前的一般标志和特定标志扩大到目前的五种类vJAS标志制度。
1) 一般JAS标志
粘贴在品位、成分、性能等符合JAS规格(一般JAS 规格)的食品或林产品。
2) 特定JAS标志
对特别生产或制造方法的JAS规格(特定JAS规格)食品或比同行业标准产品在品质等方面有特色的食品。应附在,充足对特别的生产或制造方法JAS规格的食品、充足比同种类标准品质等有特色内容为JAS规格的食品。
3) 有机JAS标志
认证机关通过审核符合有机JAS规格的生产是否正常进行,并对其合格事业者才准于附有机JAS标示。对无JAS规格标志的农产品,不得标示"有机"等名称。
4) 生产情报公开JAS标志
是满足生产情报公开JAS规格的方法,粘贴在公布饲料或动物用医药品使用情况的牛肉或猪肉上。也附在原料或制造过程公开情报的加工食品上。
5) 定温管理流通JAS标志
粘贴在从制造到销售过程中要采用保持一定温度的有特色的加工食品上。(米饭、寿司、盒饭类)
※ 标志种类
<添加2017年>
<添加2017年>
☉ 认证流程
1) 认证机关
JAS规格认证是由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或机关并农林水产省长官认可的登记认证机关办理。登记机关各自有认证商品和管辖地点,也有在日本登记的外国的认证机关。(对于认证机关请参考农林水产部网站)
2) 认证的申请及进行
认证流程是申请人向登记认证机关开始申请,其顺序如下:
认证申请 ⇒ 认证机关实施该商品规格检查 ⇒ 检查合格后认证机关向农林水产厅长官邀请登记 ⇒ 农林水产省长官登记 ⇒ 认证机关颁发认证书 ⇒ 申请人粘贴认证标志并开始流通
对于申请,认证机关通过审查申资料和现场检查做出判定。在现场检查中主要核实申请人的设施及品质管理等是否符合标准等。
同时,农林水产省在登记过程中核实该认证业务是否符合ISO等国际标准与否等。
3) 认证规格标准
认证审核的标准是JAS规格和类别技术标准,JAS规格以农林水产省公告形式,按照认证类别,类别规定,目前约有70多个规格存在。认证审核标准是JAS规格和商品类技术标准。JAS规格作为农林水产省告示形式,按照认证种类和商品种类规定。目前为止约存在70多个规格。
* 商品类规格参考农林水产省网站
http://www.maff.go.jp/j/jas/jas_kikaku/kikaku_itiran.html
4) 外国制造商的认证
出口日本的外国出口商也可获得JAS认证。根据JAS法,也可以通过登记认证机关进行认证。
如果出口日本的外国出口商获得JAS认证并粘贴JAS标志,在进口通关的检查、检疫等流程得到迅速的处理。
☉ 认证的效果及售后管理等
ㅇ认证的效力直接影响认证申请事业者、申请商品、申请事业内容。
ㅇ未获得JAS法认证的产品不得粘贴JAS认证标志(可有例外),也禁止在包装、容器等与JAS认证混淆的标志。
ㅇ虽然认证没有有效期限,但是必须一年1次以上要进行检查并更新,必要时认证机可以进行不定期技术标准遵守与否调查。
ㅇ每年6月末为止,获得认证的事业者应向认证机关报告前年JAS标志使用情况。
ㅇ禁止再使用未清除认证标志的产品的包装或容器。
☉ 贴有JAS标志产品的进口
农林物资的进口商禁止进口或转让不正当JAS认证产品,也禁止转让、委托、展示贴有混淆标志的产品。
☉ 费用及所需时间
J对JAS规格认证所需费用没有政府规定标准,按登记认证机关、认证种类、商品类有所不同。费用由申请费用、审查费用、调查费用、教育费、交通费、海外出差费(外国业主的情况)、更新费用组成。
根据商品或种类有所不同,但初次认证时大约需要50万日元~200万日元,每年更新时追加费用。
所需时间根据检查员的人数及申请人的准备流程有所不同,但最初认证大约需要三个月左右。
☉ 有关有机JAS标志
对海外有机食品,粘贴方法大可分为两种。
1)从日本登记认证机关或登记外国认证机关获取有机JAS认证的外国制造商粘贴JAS标志并流通的方法(第一方法)
其流程和方法同上。
2)在日本登记认证机关获取认证的进口商粘贴JAS标志并流通的方法(第二方法)
在JAS法中指定农林物资(有机产品及它的加工品)如果满足以下要件时,进口商允许粘贴JAS标志。
ㅇ进口商与获取JAS认证的进口商一致时
ㅇ产品获取与实施与日本相同的JAS制度的国家的认证(爱尔兰、美国、阿根廷、意大利、英国、澳大利亚、奥地利、荷兰、希腊、瑞士、瑞典、西班牙、丹麦、德国、新西兰、芬兰、法国、比利时、葡萄牙、卢森堡)
ㅇ进口日本时应附上该国政府机关发行的认证证明书。
第二种方法比第一种方法有以下特色。
ㅇ是以外国的制造商为对象
ㅇ不受日本管辖认证机关管理,而受属该国国家的制度而获取认证。
ㅇ对象国家被限定
ㅇ外国的制造商不能自主贴有机JAS标志,只有日本的认证进口商才可以做标示。
ㅇ日本的认证进口商禁止委托仓储业主等第三者做标示,也禁止加工此进口品。
■ JAS品质标示制度
☉ 意义
JAS法中品质标示制度是指,按照农林水产省或消费者厅指定的品质标质标准,所有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对该产品进行义务性标示。
品质标示制度和JAS规格制度(JAS标志制度)虽然都在JAS法规定,但主要差别在于第一,品质标示制度的范围仅限在饮食料品等对象与范围有所不同。第二,不是任意遵守事项而是义务性标示事项,第三,重点在于品质的标示不过问生产过程等。
☉ 品质标示义务者
品质标示义务者为包括制造商、加工商(包括调整、挑选商)、进口商和销售商。值得注意的是,从海外进口日本的进口商为了在日本销售、流通就有标示义务。
☉ 品质标示标准
品质标示标准由农林水产省或消费者厅制定,分为横跨式品质标示标准和个别式品质标示标准。
横跨式品质标示标准分为新鲜食品、加工食品、转基因食品等三个范围。
个别品质标示标准是根据饮食品中各商品而制定并具体化品质标示等各项的。目前存在60多个个别式标准。(请参考农林水产省网站)
* http://www.maff.go.jp/j/jas/hyoji/kijun_itiran.html
☉ 标示内容
1) 新鲜食品
ㅇ农产品 : 名称, 原产地。
ㅇ水产品: 名称,原产地,解冻-冷冻后解冻的,养殖-标示养殖。
ㅇ蓄产品: 名称,原产地。
ㅇ玄米,精米:名称,原料玄米,容量,精米年月日,销售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2) 加工食品
名称,原材料名,原料原产地名,容量,保质期,保存方法,制造商的名称、地址。
3) 转基因食品(GMO)
转基因食品是通过转变基因增加生产量或对病虫害、*虫剂产生耐性而改良的使用基因转换技术的食品。
在日本,大豆、玉米、土豆等7种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32种食品群)被定为"转基因辨认"标示义务。
对于转基因食品,辨认生产流通管理是生产或流通、加工等各阶段中为了防止产生转基因农产品与非转基因农产品相互混入并被资料所证明的。(大豆和玉米混入率低于5%,认定为辨认)
ㅇ对辫认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转基因农产品为原材料的产品,必须标示<辫认转基因产品>。
ㅇ对非转基因农产品为原材料的产品,必须标示"未辫认转基因产品"
ㅇ对于加工产品(重量比为上3位以内的原材料、重量比低于5%),义务标示转基因。
4) 有机农产品的标示
有机农产品是,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抗生剂等在自然中获取的农产品。
在日本禁止对农产品及加工食品任意标示<有机>、<ORGANIC>等,必须对获取登记认证机关的<有机JAS标志>的产品做标示。
※对当场生产或加工直接销售的或利用设备当场食用时,就没有JAS法标示的必要。
☉ 标示方法
对以上内容的标示方法是对该产品的容器、包装、瓶、罐等做容易辫认标示。还有,语言必须选择采用有助于消费者理解的日本语做标示。
☉ 违反的效果
1) 行政处分等
ㅇ对未做有关JAS法标示或有引起混浠标示时,总理、农林水产省长官、都道府县知事可以指示标示义务者做符合规定标示。
ㅇ如果标示义务者不履行该指示,总理和都道府县知事可以下服从命令,违背时可处于徒刑或罚款刑等刑事处分。
ㅇ指示或命令实施时,原则上将其公布。
2) 指定农林物资与禁止标示
对指定农林物资(有机产品及其加工品),日本的认证进口商可以运用外国的制造商从自己的国家获取的有机认证,并允许标示有机JAS标志。(请参考上述有机JAS标志部分)
不具备以上要件的进口商如果粘贴有机JAS标示或做导致混淆标示时,农林水产省长官可以命令消除、没收此标示,并且禁止该物资的销售或销售目的性展示。
■ 通关其它
JAS法及有关告示等赋予进口商有关品质有关的标示义务事项。
根据以上规定,会与关税法流通阶段中没有原产地等标示义务的部分发生冲突。但上述告示是关税法的下法,也没有通关阶段必须要标示的内容等,因此JAS标示事项并不是进口通关阶段的强制性规定。
但是但在现实中,欲进口在国内流通中强制要标示的食品,如果没有标示海关通关比较麻烦,因此满足JAS标示要件比较有利。
■ 其它参考事项
ㅇJAS法规定并不是排斥食品卫生法、不正当赠品类及不正当标示防止法的规定。并额外满足根据以上法令的标示规定。
ㅇJAS法适用对象的商品,特别是根据不正当赠品类及不正当标示防止法(竞标标示法)会有一些公正竞争规约。公正竞争规约一般规定标示,加入此规约的事业者必须遵守标示义务。
公正竞争规约考虑JAS法中已定标示规约,只要遵守规约内容就不必担忧违反JAS标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