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客户的会计了个问题,公司的采购业务,不少购货款呢不含运费,有的甚至是供应商联系的运费公司,货到公司后由购方付运费,按照核算要求,采购运费也属于采购成本一部分,运费是要记入采购成本的,得把运费分摊到入库的每种物料的成本上,即便是使用了进销存的软件,如此频繁分摊,也真的是很麻烦,有没有法子简化一下核算呢?
解决这个问题,得试着从采购合同的管理入手。前提条件是,如果公司的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财务部参与采购合同的审批流程的话,可以从采购管理制度上做做文章:对于采购员签订的采购合同,一般情况下要求采购金额是含运费的,否则财务部不予审批,当然含运费的采购价不能高于市场行情。这样的采购合同执行后,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是含运费的,公司不用另付运费,不但避免了原材料成本中频繁分摊运费的环节,减少了核算的工作量,而且供应商开具的原材料发票价格中含有 运费,把9%税率的运费发票转化为13%税率的货物发票,既简化了核算,又增加了4%点的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