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很惊讶,家里没有安装地暖,用到燃气的就是燃气灶和热水器。一家人在五个月里不可能用掉两千多立方燃气,屠先生就投诉到了燃气公司的客服热线。
屠先生:“(客服说)最近一次抄表是2015年的时候抄的,到我使用已经快七年的时间了,这七年为什么一直不来抄表,这一万多的费用我肯定没有办法承担。”
当事抄表员:“(屠先生)他们有时候不在家,门铃也摁不响,他们的区域分给我比较晚 ,大概有一年,我没抄到过,以前我不清楚。”
当事抄表员说,他一般两个月上门抄表一次,其他同事怎么找前任房东抄燃气表的,他不太清楚。屠先生说,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前几天给他打了电话。
屠先生:”让我交七千块钱,不然会影响我后续正常使用(您怎么想)不可能,首先一个普通家庭,一个月燃气费一般也就二三十块,为什么我要承担七千多块费用。“
按照屠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尝试联系前任房东,电话一直没人接听,短信发过去也没有回复。赶到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这份《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变更表》,表格上标明“表上指数”是5017立方,下面还有一行文字备注是这样写的,“本人要求在未结清原气费的情况下变更户名,愿意承担产生的所有燃气费用,并认可已发生的年度用气指标”,这行备注边上是屠先生妻子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