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采用多个箱体组合的显示屏,箱体应以螺栓或其他有效措施在屏杆或节点上固定和紧固。
3 LED显示屏的箱体与箱体、屏体与建筑结合部位应采用防水密封处理。
9.6 电气及防雷施工
9.6.1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照明灯具、电器元件、电气控制箱和电气管线等户外安装工程和接地装置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规定。
9.6.2 供电线缆采用热镀锌钢管敷设时,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端口应设置橡胶或尼龙绝缘保护套圈,且线缆在管内不应有接头。热镀锌钢管的壁厚不应小于2.5mm,埋地敷时埋深不宜小于0.7m。明敷于建(构)筑物或构架表面的热锌钢管,应采用管卡与构架可靠固定,管卡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5m。
9.6.3 照明线缆应敷设于导管内(铠装电缆除外),分路处应该置户外接线盒。
9.6.4 电气控制箱配电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二次回路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
9.6.5 安装霓虹灯管必须采用专用绝缘支架固定,灯管与底板或字壳的距离、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导线和灯管间连接的高压尼龙绝缘导线额定电压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霓虹灯安装规范》GB 19653的规定。
9.6.6 LED 显示屏的供电缆线与信号控制缆线应分开敷设。
9.6.7 LED显示屏正常使用时,在达到热平衡后,屏体结构的金属部分温升不应大于45K,绝缘材料温升不应大于70K。
9.6.8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防雷接地装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行,接地系统宜形成等电位联结,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的规定。
9.7 验收
9.7.1 户外广告和户外招牌设施施工完成进行竣工验收时,应按本标准要求做好测试数据和验收意见记录并签字确认。
9.7.2分项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础或支座、地脚或销固螺栓施工质量;
2金属结构件制作质量:
3整体起吊的金属结构现场分段组装质量:
4 防需後地装置安装质量。
9.7.3 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1 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2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书、试验报告、CCC认证证书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3 基础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资料;
4化学锚栓抗拔力检测报告;
5隐蔽工程项目验收资料;
6金属结构构件制作验收资料;
7安装验收和质量评定资料;
8电气、照明及防雷装置验收资料。
10 运行管理10.1一般规定
10.1.1 应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投放、保养、维修、安全检查、更换、拆除、信息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应制定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在气候环境突变时,必须加强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检查,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1.2 户外广告设施在设置期内,应每年进行安全检测。户外招牌设施在设置期内,宜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当发现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有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进行安全检测。安全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拆除或整改,整改后应重新进行安全检测。达到设计工作年限的,应予以拆除。
10.1.3 应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施信息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巡检监管信息系统》CJ/T 532的规定。
10.2 维护保养
10.2.1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对基础及锚固、构架及连接、面板及围护、构架防腐、电气照明及防雷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
10.2.2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日常检查项目、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合表10.2.2的规定。
表10.2.2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日常检查项目、频次、内容和要求
10.2.3 在大风、大雪、雷雨等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及发生后,应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合本标准表10.2.2的规定。
10.2.4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应建立完善的台账记录。
10.3安全检测
10.3.1 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进行安全检测时,应收集该设施的竣工验收资料。
10.3.2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检测过程中现场检测或检查应主要包括下列项目:
1 基础:基础或被依附体外观状况检测,钢筋外露及其锈蚀状况检测,地脚螺栓或锚固件拧紧程度、防松措施及其锈蚀状况检测,支座与基础贴合面状况检测,基础混凝土强度检测;
2 构架及连接:构架尺寸及其标高测量,材料截面尺寸测量,构架垂直度及水平位移检测,杆件变形检测,构架或杆件焊接状况检测(对接错位、节点焊缝质量),连接螺栓状况(拧紧程度、防松措施)检测,法兰贴合面间隙状检测;
3 面板及围护、底板、面框及其固定检查,灯布、扎绳管及其固定检查,显示单元固定状况检查;
4 结构防腐:构架或杆件锈蚀程度检测,涂层厚度、剥落及风化程度检测:
5 电气及照明:电气控制箱容量匹配及规范性检查,架空及埋地电源电缆设置状况检查,灯具、灯架接地及其固定检查,电线、电缆绝缘性能检查,导管、接线盒状况检查,接地措施和绝缘电阻值检测;
6 防雷接地:防雷装置完好性检查,接闪器连接、锈蚀状况检查,电涌保护器(SPD)状况检查,接地电阻测量。
10.3.3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进行结构复核:
1未提供结构设计资料的:
2既有结构与设计资料不相符的;
3 受力构件被腐蚀后的壁厚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4 对结构现状存在疑义的。
10.3.4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复核,应以设计施工图及现场测量的结构实际尺寸及材料截面为依据,并应根据本标准第8.2节、第8.3节要求,对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及基础的抗倾覆性、地脚螺栓的强度进行复核。
10.3.5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检测应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括对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基础抗倾覆性及地脚螺栓强度的验算复核结论;对检测分项安全可靠性评定;对设施整体可靠性综合评定结论;报告有效期。
10.3.6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检测分项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和《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的规定。
10.3.7 安全检测单位应建立并保存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检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