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噜咕噜泡儿MM:几个月前刚被和平路站没收了一个小剪刀,绝对没有超过10厘米,能要回来吗?
金属土豆:那已经把我的东西扣了,怎么还给我呢?
青年传递员:上次拿了几个扳手,打地铁客服询问是否能过安检,被告知“不建议携带”,于是把扳手放在地铁站外公交站台灯箱顶上一夜,第二天上班再拿回公司
zl12213193:怎么没有指甲刀?
现在就来重申一下
天津地铁禁、限带物品合集
《天津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试行)》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消防灭火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仿真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理规定。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炸弹、手雷、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拉火管、导爆索、导爆管、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发爆器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