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应经当地规划部门批准。
2、 库址宜选择在城市规划的物流园区中,且应位于周围集中居住区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使用氨制冷工质的冷库,与其下风侧居住区的防护距离不宜小于300m,与其他方位居住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宜小于150m。
3、 库址周围应有良好的卫生条件,且必须避开和远离有害气体、灰沙、烟雾、粉尘及其他有污染源的地段。
4、 应选择在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
5、 应具备可靠的水源和电源以及排水条件。
6 、宜选在地势较高和工程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方。
7 、肉类、水产等加工厂内的冷库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配送中心等的冷库库址还应综合考虑其特殊要求。
8、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库房贴邻布置时,贴邻布置的库房总长度不应大于150m,总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 000m2。库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贴邻库房两侧的外墙均应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9、库房与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贴邻布置时,相邻侧的墙体,应至少有一面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10、 每座冷库冷藏间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下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