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的一生中一项重大的事情。举办隆重的婚礼、并把婚礼全程录制刻盘,成为时下最流行的纪念方式。因为大家都认为,这张小小的光盘将承载着人们最美好的回忆。可是,包头市的一对新人却遇到了糟心事,饭店礼仪部把他们婚礼影像资料给弄丢了。整整一年多的时间,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019年2月通过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最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事情才得以解决。
事情还得从2017年10月说起,王某和茅某经过甜蜜的恋爱走向婚礼的红毯,为办好王某与茅某的结婚庆典,王某的母亲赵某与包头市东河区某饭店(以下简称饭店)达成举办婚礼婚宴、礼仪服务协议。在原告按约交付了12400元礼仪费后,饭店承诺他们提供的礼仪服务、录像、照相质量是全市最好的。
10月5日,婚礼如期举行,现场安排了两台固定摄像机位、一台机动摄像机、一台照相机负责录制婚礼全过程。婚礼结束后,按照约定饭店应在30天内向王某、茅某交付录像、照相光盘,但一个多月过去后,饭店仍未给付资料。在赵某多次催促下,饭店告知赵某婚礼现场所录的影像资料数据丢失,正在修复。在推脱了十个月后,饭店才告知赵某婚礼摄像数据已全部毁损、无法修复,同时告知所拍摄照片均为黑白照片,不是彩色照片。
在多次追偿无果后,2019年2月王某、茅某将饭店诉至东河区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饭店于2019年2月20日前一次性给付二原告因婚礼摄像资料毁损的精神损失费、礼仪服务照相摄像等费用共计3万元。
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婚礼是两个人一辈子的大事,且不可重复和再现的,婚礼摄像资料记录的是具有永久纪念意义的重大活动,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由于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一家都造成了不可弥补的精神损害。此案的调解成功,既有效的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为服务行业重视消费者、尊重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敲响了警钟,有利于净化和提升服务市场,确保服务产品“保质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