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行为理论突出强调人的认知对情绪和行为所产生的作用。该理论认为,对刺激(事件)的认知是导致人出现异常行为的关键,而不是刺激本身。例如,虽然具体刺激会导致人出现恐惧,但引起恐惧的真正原因,可能是人们对该刺激的认知、判断和评价。因此,在心理咨询中,必须突出认知、情感、动机、信念和人格等因素在人的心理和行为问题发生和转归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既要重视行为干预,更要重视认知干预。
认知行为疗法是建立在人生来具有合理(或直接)思维和不合理(或扭曲)思维潜力的假设之上的。所有认知行为疗法都认同一个理论模型,即情景/刺激-认知-反应(行为、情绪、生理)。这个模型表示,认知观念是造成个体行为反应、情绪反应和生理反应的基础。不同疗法的差异就在于如何看待和处理“认知”这一层面上。
认知行为疗法的共同特点主要是:
①咨询师和求助者是一种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
②假设人的心理和行为问题是认知功能出现障碍的结果,强调通过认知重建来实现情感和行为的改变。如,许多学者把常见的不合理信念的特征归纳为绝对化要求、过分概括和糟糕至极。贝克(A.T.Beck)把功能失调性假设归为三类:成就(需要成功、高的操作标准)、接纳(被人喜欢、被人爱)和控制(要左右事物的发展变化,要成为强者等)。
③认知和行为交互作用、互为因果,注重吸收各种认知和行为干预策略来达到改变的目的。
④关注“此时此地”,活在当下,追求实效,赋予求助者更多的责任。
认知行为理论在心理咨询中的主要应用,有埃利斯的合理(理性)情绪行为疗法、贝克和雷米的认知行为疗法以及梅肯鲍姆的认知行为疗法等。
在心理咨询领域,埃利斯创立的合理(理性)情绪行为疗法,以其通俗易懂、费时短、收效快、技术简便易行等显著特色,广受心理咨询师和求助者的好评。
ABC理论是合理(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核心理论,是埃利斯关于非理性思维导致情绪障碍和神经症的主要理论。在ABC理论中,A(Activating event)指诱发性事件;B(Belief)是对这一事件的看法、解释和评价,即信念;C(consequence)是个体对事件的情绪和行为反应结果。该理论强调情绪或不良行为并非由外部诱发事件本身或自身曾经的成长经历所引起,而是由于个体对这些事件的评价和解释造成的,所以该疗法不主张过多地进行情绪宣泄或者责任外推,这只能让人变得更加无力,而是强调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承担责任,正视自己的不合理信念并代之以合理的信念,从而使症状减轻或消除。
埃利斯等人认为合理(理性)情绪行为疗法可以帮助个体达到以下几个目标:①自我关怀;②自我指导;③宽容;④接受不确定性;⑤变通性;⑥参与;⑦敢于尝试;⑧自我接受。
合理(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治疗任务主要可分成两步。首先是让来访者查找他们依赖于什么样的非理性观念,并认识到推理上的错误。第二步是治疗师与来访者一起用合理的观念取代非理性观念。
例如,为了取代你认为恋爱失败是使你变得抑郁的原因,你就要告诉自己,尽管你喜欢稳定的恋爱关系并希望继续维持这段关系,但你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关系都会发展顺利。你也知道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人会再爱你或是你再也不可能与别人展开一段新恋情。因此,尽管A的内容还是一样的:我和我的伴侣分手了,但B的内容却不同了。因为这种情况被看做令人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是大灾难,没必要变得过分抑郁——原有的C。
下面的例子摘自埃利斯为一位女士的治疗过程(Ellis,1971),从中可以看出合理(理性)情绪行为疗法是怎样改变错误想法的。
来访者:哦,这就是困扰了我很长时间的整件事。我总是害怕我会出错。
埃利斯:为什么?你害怕什么呢?
来访者:我不知道。
埃利斯:你说当你犯错误时你认为自己是一个坏女人,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来访者:对,我差不多总是这样。每次犯错误,我都懊悔得想死几千遍。
埃利斯:你在责备你自己。但是为什么?你害怕什么?你那样做会对你以后有帮助吗?会让你减少犯错误的次数吗?
来访者:不会。
埃利斯:那你为什么还责备自己呢?为什么你一犯错误就变成卑鄙小人了呢?有谁那样说过吗?
来访者:我想那是我的一种感觉。
埃利斯:是你的一种观念,就是“我是一个卑鄙小人”。那么你就会有这样的感觉:哦,真糟糕!真可耻!这种感觉就伴随着观念产生了。你还会说:“我应该不是这样的,我是不应该犯错的!”事实上你应该这样想:“哦,看看.我又犯错了。我不愿意出错。那我怎样才能避免下次犯错误呢?”……
来访者:我们又回到了如你刚才所说的对赞同的需要上了。如果我不犯错,人们就会尊敬我。如果我做每件事都很完美——
埃利斯:是的,就是这个。这就是你的错误观念:如果你从来不犯错误,每个人就都会喜欢你,而且对你来讲这是必要的……但事实上是这样吗?设想一下你从来没有犯过错误,每个人都会喜欢你吗?也许他们有时候会讨厌你的无理,难道不会吗?
许多学者对上述不合理信念进行了归纳,指出绝对化要求、过分概括和糟糕至极是这些不合理信念的三个主要特征。
——绝对化的要求是指个体以自己的意愿为出发点,认为某一事物必定会发生或不会发生的信念。这种特征通常是与“必须”和“应该”这类词联系在一起,如“我必须获得成功”、“别人必须友好地对待我”等等。
——过分概括是一种以偏概全的不合理思维方式,其典型特征是以某一件或某几件事来评价自身或他人的整体价值。例如,一些人面对失败的结果常常认为自己“一无是处”或“毫无价值”。
——糟糕至极是一种对事物的可能后果非常可怕、非常糟糕、甚至是一种灾难性预期的非理性信念。如一次考试失利就断言自己没有前途,一次失恋就认定自己找不到幸福,一次求职失败就哀怨自己永远不会有工作等。
与不合理信念辩论是合理(理性)情绪行为疗法中最常用、最具特色的方法。可以是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室里和求助者辩论,也可以采用家庭作业等的方式,让求助者自己与自己的不合理信念进行辩论。
常用到的辩论技术有质疑式、夸张式和产婆术式等。
Ⅰ.质疑式。咨询师直截了当对求助者的不合理信念提出质疑。如:
咨询师:凭什么每个人非得对你笑脸相迎?
Ⅱ.夸张式。咨询师用夸张的方式把求助者的不合理信念“放大”给他看。如:
咨询师:如果这桩婚姻真的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那么最坏的结果会怎么样?天会不会塌下来?
Ⅲ. 澄清式。就某些概念、认知方式等进行具体澄清。如:
咨询师:毫无价值的具体涵义到底是什么?
IV.“产婆术”式。也被称为苏格拉底反诘法。咨询师引导求助者按照自己的思维脉络进行推理,最后得出和求助者原有的不合理信念完全相反的结论,从而实现领悟。这种方式有些类似于中国古代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之意。
(来源:主编《谁之错:四句话点透心理学》,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李不言主编《谁之错:四句话点透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