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
“交通违法随手拍”
给大家几点提醒
一、举报者在对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安全,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或其它有妨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拍摄。
二、取证拍摄资料要保证清晰,能够准确辨认违法地点或地点周边特定参照物及道路上交通信号;建议倡导举报人使用行车记录仪的视频资料进行举报,以便证据上叠加违法时间同时满足证据要求。
三、举报交通违法的图片或视频,必须保证真实原始资料,不得对图片进行任何修改或对视频进行剪切编辑。
四、举报证据资料应当清晰反映被举报车辆类型、车牌号码、外观特征、实施交通违法行为位移、动态行驶轨迹、违法日期、具体时分等信息。建议应优先采集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作为证据资料
五、严格对举报适用区域、受理范围内,对上述明确的各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要求举报取证资料应及时在取证24小时内进行证据上传。
特别提醒:
交通违法随手拍适用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辖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小伙伴们都学会了吗?
举报是一种途径
曝光是一种警示
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警醒
你举报,我处理
警民共建交通文明
来源丨若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麦力亚·哈斯木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