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关于诗歌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就律诗的形式而言,黛玉对香菱讲解道:“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的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这是有关章法、句法的泛泛之论。有没有特殊情况呢?有。黛玉接着说:“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同理,押韵也不必拘泥于“一三五不,二四六分明”的“规矩”,“只要词句新奇为上”。然而,一旦涉及诗作的内容,那么,关于形式的讲究便退而居其次了。
黛玉就此论述道:“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是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作‘不以词害意’。”真是画龙点睛,一语中的!这里,既讲到了关于诗歌的一般要求(即所谓“法度”),也讲到了具体处理上的特殊原则(所谓“自然”),尤其强调了“立意”“意趣”的重要性。近代著名学者黄侃说过:“作文之术,诚非一二言能尽,然挈其纲维,不外命意与修辞者而已。”“意立,而辞从之以生;辞具,而意缘之以显。二者相依,不可或离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形式是内容的载体,要为内容服务,并力求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这里所表达的见解,既与中国古老的“法无定法”“法外有法”的辩证思想相符合,也与我们所遵从的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相沟通。应该说,曹雪芹表露出来的这些观点,还是符合诗歌创作规律的。
在诗歌鉴赏方面,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关于诗作高下深浅的判定。《红楼梦》有一可贵之处,即敢于向权威挑战。曹雪芹就曾通过探春之口,说朱熹的文章是“虚比浮词”。在本回书里,他又借黛玉之口,批评香菱深爱的陆游诗句“重帘不卷留香久,古砚微凹聚墨多”是“浅近”之作。揣摩作者的意思,大概也不是贬低、否定陆游其人其作,而是就诗论诗,认为这两句诗只是刻意追求了形式上的对仗工稳,“立意”却不太“新”、“意趣”也不够“真”,犯了“以词害意”的大忌吧?
正像杜牧所说的,“意全胜者,辞愈朴而文愈高;意不胜者,辞愈华而文愈鄙。是意能遣遣词,辞不能成意”,形式的完美并不能补救和掩饰“意趣”的苍白。杨绳武说得好:“大抵文章之道,未论妍媸,先别高下。果其根柢盘深,气骨厚重,笔力坚刚,虽有未醇,无伤大雅。若骨少而肉多,词丰而意弱,力量既薄,根柢亦浮,纵完好可观,不登上乘”这些话似可作为曹雪芹对陆游名句略发微词的理论注脚。那么,他认为怎样的诗才是意真旨遥的“上乘”之作呢?当然就是黛玉向香菱推荐的王维、杜甫、李白等人的优美华章了。那么,王维等人的诗何以不是“浅近”之作?它们好在哪里?这就是我们要谈的第二点:好诗贵在含蓄,具有味外之旨韵外之致;欣赏好诗,就要善于在那“似”与“不似”、“有理”与“无理”之间去领略真趣。作者的这—“诗美学观点,集中体现在香菱对黛玉的一番话里。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