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是鲁迅先生的一篇短篇小说,写于1919年4月25日。
内容简介:开小茶馆的华老栓,儿子小栓得了痨病。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在刽子手康大叔的介绍和帮助下买下了由革命者夏瑜的血制成的人血馒头,但吃下了这“药”的小栓最终也没能保住性命。
这篇小说里的人物主要可以分为两类:
一、普罗大众这些人有两个特点:
1. 愚昧无知,相信人血馒头能治病
华老栓在前去买“药”的路上,脚步因对这“药”充满了信心而轻快的似少年一般,“跨步格外高远”,而且“路也愈走愈远,天也愈走愈亮了”,似乎一切都充满了光明和希望。
拿到“药”之后,“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
就连年纪尚轻的小栓,看到烧过后的馒头,也觉得“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
茶馆里,各色人等齐聚一堂。他们讨论这人血馒头,都说华老栓运气好,才得了这“药”。他们都十分相信这药“包好”。
文章中,鲁迅先生竭尽所能地写众人对人血馒头能治好痨病这一点的确信。作为读者,读到这些话,更觉悲凉。
这深入骨髓的愚昧,这可怕的吃人的社会,使一个还未长大的孩子就已经双手沾满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