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官吏,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统治机器的正常运转,因此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
商、周奴隶社会,用人主要是贵族世袭制度,史称“世卿世禄”制度。
战国时期进入封建社会,各国先后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士的地位大大提高。当时各国任用官员,一是从获得军功的人中提拔,一是从游说之士中量才录用。
秦代随着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制的形成,郡县制度代替了贵族“采邑”制。皇帝集中掌握着中央与地方主要官吏的升降任免大权,官吏概不世袭。
汉代进阶社会及政治精英行列的首要途径是官方举荐或者亲缘关系的选官制度。
所谓察举,是由地方政府(侯国、州郡)的长官,在他们各自管辖的地区内随时考察、选拔封建统治者所需要的人才,推荐给中央政府。因为是推荐人才,所以也叫做荐举。这些被推荐的人经过考核,就可以做官。公元前134年(元光元年),汉武帝正式采用这种察举制度,此后成为定制。
这些察举的办法是每年举行的。此制有利于广泛选拔人才,但也不乏沽名钓誉之徒应选。当时流传着一首民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对察举制度进行嘲讽。
所谓征辟,是汉朝高级官吏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皇帝诏令各郡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经过皇帝面试(对策)后,任用为官,这叫“诏举”;皇帝特诏征用有特殊才能或德高望重之士,并派遣使者专车迎接,这叫“征召”。而朝廷或地方高级官员(公卿、州牧)向朝廷荐举人才或自选属吏,叫“辟举”。三是设立“太学”,择优补官。
此外,就是从大官子弟或富家子弟中选用官吏等制度。
汉代灭亡之后,王朝弱势和政治分权导致了社会真空。公元200年,曹丕代汉称帝,为取得士族大地主的支持,接受了颖川士族陈群的建议,开始推行九品中正制。从220年开始一直到隋代废除,实行了583年。
这种制度选士,主要着眼于门第,以家世为重,也就是说“九品中正”制的等级是以家世为标准划分的。按照家世不同,大致分成九个等级,前三品为上品,大小中正官均由世族豪门担任,四品之下为下品,从庶族地主中选出。这样的制度可以确保世族豪门世世代代有做大官的特权,而庶族地主及其下者只能做小官,从而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同时也造就了任官者多是狗彘不如酒囊饭袋的不学无术之徒。
历史发展要求,这种没落腐朽的“九品中正”制度势在必改。随着门阀世族的衰落和中小地主势力的壮大,从隋唐开始,一种新的选士制度——科举考试制度应时而生。
实行科举制度,打破了世族地主垄断政治权力的局面,“使草野登第有门,不凭一籍,可致公卿”。尽管在他们这个阶层中间,能够擢而及第的只能是少数人,但是毕竟使庶族地主乃至贫寒之士有了入仕途径。这种新的制度同“九品中正”制比较,在当时条件下是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唐太宗、武则天都极力提倡科举,并且把行科举作为抑制士族势力的手段。这一时期,庶族地主,甚至寒门之士,通过科举做了大官的不在少数。历史上,尤其是唐代、宋代,许多名人都是通过科举入仕而显后名的。唐宋文学上有成就的人,除李白等少数人外,大多数人都由进士出身,其中在科举考试中名列前茅者亦不在少数。“唐宋八大家”中除苏询外,其余七人都中过进士。
科举考试,不仅有性别的限制,本人条件的限制,还有家庭出身、先辈职业等限制,甚至叫什么名字也有限制。
唐代著名诗人李贺,才华横溢。他为了在政治上做出一番业绩,千里迢迢从河南到长安应试,却被拒之门外。考官说,你父亲名叫晋肃,“晋”与“进士”之“进”同音,犯了父名之讳。为此韩愈专门写了篇文章叫《辨讳》为其叫不平。最后费了很大周折,李贺才做了个奉礼郎的小官。李贺怀才不遇,抑郁成疾,活到二十七岁就死了。
清代著名思想家龚自珍,中过举人和进士,但他对科举是不满意的。他在辞官返乡途中为赛神会的道士写的诗中说:“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他主张冲破死沉局面,破除对人才的束缚,打开才路。
科举考试的内容,历朝历代要求不尽相同,选拔结果也是不一样的。
唐代科举,设科较多,基本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六科,其中明经、进士科最盛,进士科最为士人所趋。进士科,主考诗赋,同明经比,写诗作赋的形式自由一些,考试内容上的束缚小一些,使某些举子便于表现自己的才能。唐代明经科录取率为10%~20%,进士科录取率为1%~2%,因此有了“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考进士之难被喻为“登龙门”。尽管如此,读书人还是多愿应进士科以表现自己的才能。唐代很多名人都是进士出身。宋代科举考试内容方面的束缚比唐代严重,但还没有拘谨到做八股文那种程度,如文天祥能够在考卷上谈一些有识之见,陆游能够在考卷上抒发爱国热情。而到了明、清的八股文,科举考试内容上的腐朽和束缚发展到了顶点,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举子的答卷是完全真实的,也常常难以凭考卷来辨别人才了。
当科举考试内容方面的束缚小一些的时候,举子在考试中表现自己才能的余地就大一些。反之,考试内容束缚得愈死,则愈是压抑人才。
各代科举取士的作法,貌似相同但实际上各有侧重,与当政者的用人路线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唐代科举不仅设科较多,而且进士科取士不凭一次考试、一张答卷,还要看考生“行卷”的作用。所谓“行卷”,就是参加科举考试的读书人初到京城,要先把自己得意的诗抄成卷子,拿去拜谒当时的名人,若得称赞则身价倍增,便有及第的希望。“行卷”可以写一篇,也可以是多篇,写得最好的放在前头。至于内容写什么都可以,只要能够展现自己的才华。
在唐代的“行卷”中有不少佳作,如白居易赴长安应考时,向当时名人顾况呈上“行卷”《赋得古原草送行》。见了白居易的名字,顾况有些看不起,说:“米价方贵,长安居大不易。”可是,当他看了白居易的诗,读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时,不禁拍案叫绝,说:“能做这样的诗,居亦易矣”!从此,他到处赞扬白居易的才华。十六岁的白居易考中了进士。唐代行卷,对于辅助科举考试选拔人才,对于唐代文学的繁荣,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武则天为了表示对考官信任,废除了过去的“糊名”作法,大胆实行开卷录取,将考试与推荐结合、考卷与行卷结合,如柳宗元、韩愈等在当时就有名气的人都推荐过真正有才能的人,使一些人的行卷在取士中发挥了作用。
北宋时期,科举取士沿袭唐制,但又有很多变化和发展。宋太祖赵匡胤改两级考试为三级,正式确立了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制度,。太宗赵光义对科举考试实行三大改革:一是把殿试成绩分为三等,即所谓进士分三甲;二是建立锁院制,考试期间主考官与外界隔离,以保证试题保密和摆脱人事干扰;三是实行糊名考校,成为至今仍在实行的弥封试卷的始祖。这些办法对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
明、清时代是科举制度的极盛时期,方法更加完备,制度更加健全。明太祖朱元璋命令各府、州、县设立学校,读书士子要首先“进学”,即考入府、州、县学成为生员,然后才有资格参加乡试和会试。这样一来,学校便成为科举功名的必由之路。而在学校之中,各类学校的学习内容和各级功名考试的范围也有一定规定和要求,程朱理学成为官方哲学,也是学校教育和考试的主要内容。
明清的科举考试每三年一次,每次分为三级:
县试。全国各府、州、县的士子在本地考试(通称县试)取中的,便可称为“生员”,俗称“秀才”,只有已取得生员资格的才能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省级考试(通称乡试)。
乡试。因试期总是在秋季八月,故称“秋闱”。乡试被录取的便取得了“举人”的身份,可以参加翌年在首都举行的“会试”。乡试的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因其试期总是在春季,故称“春闱”,又因其由礼部主持考试,故又称为“礼闱”,取中的称“贡士”,会试第一名称为“会元”。每次会试录取的名额二、三百人不等。
殿试。会试被取中的“贡士”还要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被取中的人名义上叫做“天子门生”。殿试中被录取的称为“进士”。进士又分为三甲,每甲各分名次先后,一甲三人。一甲第一名通称“状元”,第二名通称“榜眼”,第三名通称“探花”,叫做“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叫做“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叫做“赐同进士出身”。所有进士,均按成绩先后被授予一定的官职。
从968年到1070年,北宋殿试效法唐制,仅以诗赋取士。但是到1070年后,殿试回归围绕政策问题的长篇论述,并且就像汉代那样,由皇帝把关,选出进士以任命官职。殿试场合下的这种简单的政治策论形式直到1904年几乎未曾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清代科举取士比较奇葩,在会试前后进行实行“大挑选”办法,主要标准是形、貌和应对。形貌按同、田、贯、日、气、甲、由、申八字把人的形貌分为八类:面方体正为“同”;举止端疑为“田”;体貌颀长为“贯”;“骨胳精干”为“日”,此四类为合格。而形相不正为“气”;上宽下削为“甲”;上窄下粗为“由”;上下尖而中粗为“申”,此四类为不合格。这一套“大挑选”再加上八股文考试,美其名曰“人文并选”“身言并试”。这种极尽荒唐的取士办法,很多不学无术之徒得以科举高中。
科举制度从隋朝开始,中经唐、宋、元、明、清的发展变化,直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随着封建社会的崩溃而废止,在我国历史上先向推行一千二百多年。
明代葡萄牙传教士克鲁兹在《中国游记》一书中盛赞中国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孙中山先生在考察欧美各国之后,甚至曾说:“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中最古最好的制度。”可见中国的考试制度的深厚影响力。
一个时代,一个阶级能否选拔出合格的管理人才,是关乎着国家兴亡的大事。科举制度是选官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网罗人才的良策,怪不得唐太宋李世民曾言:“尝私幸端门,见新进士缀行而出,喜曰:‘天上英雄入吾彀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