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恩平、电白两地,通过“以假换真”方式使用假钱的兄弟俩,2017年底被警方抓获,同时被缴获共428张面额为50元的假币!
二人的犯罪行为不但侵害普通群众权益,而且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兄弟二人因犯持有、使用货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1年,并处罚金各10000元。
冒充供电人员上演“以假换真”
茂名电白男子王某中和王某建是亲兄弟。2017年11月24日上午8时许,二人各自驾驶一辆男装摩托车窜到恩平市东安工业区某电子厂,冒充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向该厂门卫黄某以兑换面额100元的人民币为由使用了17张同号50元面额的假币共850元。
黄某讲,当日,他在厂门卫室值班时,一名头带灰蓝色头盔驾驶一辆红色男装摩托车的男子来到门口处,自称是供电所的,一会要运材料来,请其帮忙看管一下。男子付30元当报酬,然后男子支付了一张面额为50元的人民币,他答应帮忙,收下该男子支付的50元,并找回20元给该男子。该男子离开不久又回来,称要去饮喜酒,想用50元面额的人民币兑换100元的。他于是拿出面额为100元的8张人民币准备与该男子兑换16张50元面额的人民币。这时另一个头带灰蓝色头盔的男子走过来对他说,正在兑换人民币的那名男子是经理。兑换后,在他要求下,兑换现金男子称姓李,并留了电话,后两名男子离开了现场。之后,他发现刚才兑换的是假币,于是拨打男子留下的电话,但接电话的人并非换钱男子。
流窜作案被抓,当场搜出大量假币
2017年12月29日,王某中、王某建二人携带假人民币各自驾驶一辆男装摩托车又窜到新兴县稔村镇伺机使用。但这次他们并不知道警方已经盯上了他们。
次日早上7时许,二人在新兴县稔村镇某宾馆门口被民警抓获。当场在王某中身上搜获同号面额为50元的假币47张,在其使用的摩托车空气滤尘器盒子里搜获同号面额为50元的假币160张,合共207张10350元。
此外,在王某建身上搜获面额为50元的假币1张,在其使用的摩托车的空气滤尘器盒子里搜获两个号码面额为50元的假币220张,合计221张11050元。
经中国人民银行恩平市支行鉴定,缴获王某中的207张、王某建的221张和二人在恩平所使用的17张面额为50元的人民币均为假人民币。
另查明,2017年3月,王某中因使用假币实施诈骗,被四会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判决:王某中等二人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中、王某建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鉴于王某中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王某中、王某建在庭审中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扣押王某中、王某建二人的作案工具男装摩托车,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王某中的假人民币207张、王某建的假人民币221张,依法予以没收、销毁。最终,法院作出上述裁判。
【记者】杨兴乐 【通讯员】张艳玲
【作者】 杨兴乐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