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在四川泸州本地社交媒体传播开来。这份证明是5月27日开出的,一位群众为孩子证明曾用名和现用名,而实际上户口本上已经清楚写明了这两个名字。
叙永县麻城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这份落款为叙永县公安局麻城派出所的证明本来很简短,主体是“兹有四川省叙永县麻城镇麻城村居民黄××,身份证号……,因出生入户时户籍名为黄××,于2019年2月更改为黄××,特此证明。”
但另有一段“补充”:居民黄XX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已经登记有曾用名和现用名,且加盖有麻城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已具有相关法律效力。为何还要求办事群众一而再的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请你单位三思而后行。
网友表示,“这个证明开得巴适,必须为派出所点赞。”
@Taeyeon_Rain:他们办事的时候总是不一次告诉完你还需要什么资料,等你每次来了才跟你说,身边很多人跑了好多次……
@锦瑟流年-X:我给学校办理证件,人家教育局让社区出个证明,证明那里确实有栋楼!
@-Shiky-:所以任何机构和单位不要把开具不了的证明推给派出所。
我们能出具的会竭尽所能地帮助,但出不了的请不要为难我们!!!当事民警:办证明有30多公里路
叙永县摩尼中心所麻城警务室民警罗平告诉记者,当天下午,一名妇女到派出所来,称自己7岁的儿子在叙永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后,因为曾用名和现用名问题,在医院办理报账手续时,医院工作人员要求开一份派出所的证明。
罗平给这名妇女解释,公安部早已下文要求,现在不需要开这样的身份证明了。但对方的坚持,又让他不得不开。他担心这名群众去医院办理手续再次受阻,增添更多麻烦,从麻城镇到叙永县城,有30多公里,坐班车需要个把小时。
“当时要是不给这名群众开证明,可能让她跑更多的路,群众也会以为是派出所故意刁难,但按规定,派出所是不再出具这样的证明的。”
罗平告诉记者,也许该医院工作人员还不太熟悉这一块业务,所以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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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证明,派出所不再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