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欣(重庆大学)
近日,一国企领导在工作群称要取消周末的聊天截图内容引发关注。26日,江西省建工集团在官网发布情况通报,称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此前,网传江西某国企建筑设计院院长温某在钉钉群的发言,因员工在周六有半天未看到消息,称“千万不要以为周六周日就是非工作日,不能有传统机关周末的概念”“我个人真的特别讨厌那种,一到周末就非工作状态,只顾享受,而不懂享受的源头是什么的人”“工资是按月给的,不是按22天给的”,并个人初步决定明年开始实行周六周日工作制度。(9月27日 《长江日报》)
休息是劳动者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休息时间在工作群发布工作消息,本就不合时宜,是一种“隐形加班”,而员工不回消息就大放厥词要取消周末,背后是赤裸裸的威胁,是对劳动法的漠视。
此次事件虽得到了处理,但社会普遍存在的打工人“隐形加班”现象,又当如何处理?随着网络化的发展,工作群成为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的重要工具。一方面,工作群发布消息更加便利、工作沟通更加便捷,能够极大提高工作效率。但另一方面,工作群带有社交的性质,逢年过节发红包、送祝福成为常态,这本质是对劳动者私人空间的侵犯。更重要的是,有了工作群的存在,老板联系“打工人”变得更加便捷,周末休息日甚至都被占用来布置、讨论工作。这些工作不是在公司处理,更不是存在上班打卡、下班打卡的工作日形式之间,模糊了工作和私人空间的界限,劳动者想要将其认定为“加班”,并以此寻求加班费就更加困难。
当然,劳动者可以“离线”,但如果选择拒绝“隐形加班”,不回消息,工作可能被其他同事分担,也有可能工作日面对工作积压的情况,最后可能需要面对同事的抱怨、老板的指责。日积月累,工作群变为下班时间加班的“工具”,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数字化时代,“隐形加班”现象越来越多,如何对抗这种剥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背后需要多方合力。一方面,劳动者需要增强维权意识;另一方面,用人单位需要紧跟时代的脚步,建立现代化的考勤制度,同时,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相关法律,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
时代的发展带来便利,也会带来新的问题。以陈旧的方法必然无法应对当前的现实问题,“隐形加班”的剥削应当得到重视,需要新的应对方法。只有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关注劳动者身心健康,才能更好推动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