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生态学在生态学中的地位,恢复生态学的研究现状

首页 > 上门服务 > 作者:YD1662023-10-31 04:32:31

恢复生态学在生态学中的地位,恢复生态学的研究现状(1)

【生态文明关键词】之生态建设

恢复生态学在生态学中的地位,恢复生态学的研究现状(2)

“生态建设”一词是由我国著名生态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马世骏首先提出的。马世骏院士在题为《加强生态建设促进我国农业持续发展》的文章中对“生态建设”一词的基本含义表述得十分清楚。他说:“要想实现农业持续发展,必须重视生态建设。什么叫‘生态’?作为一个学科,它是研究包括人类在内的生物与环境的相互关系的科学。那么,这又是什么关系呢?从近代生态学的观点来说,生物与环境应该是个相互适应和相互选择的关系,他们应该经常地处在一个协调关系的状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各尽所能’,即所谓协同进化原则’(co-evolution principle)。‘建设’,一个是‘建立’,即没有的就新建立;二是原有的就加强改善或改进。这意味着我们要运用现代的生态学观点,建设我们的农业生态体系、生产体系,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农业的持续发展。”

这就是说,在马世骏院士看来,“生态建设”指的是生态系统的建设,包括新的生态系统的建立和原有生态系统的加强、改善或改进。

众所周知,当代生态学家通常按人类的影响程度把地球表面的生态系统划分为自然生态系统、半自然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三种类型。它们虽然具有不同的结构和功能,但都与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人类也因此对它们负有或者保护,或者恢复、修复、重建,或者新建的重大责任。

其中,自然生态系统是指未受人类干扰和扶持,依靠生态系统本身的调节能力来进行自我维持的生态系统,如原始的森林、湿地、草原、荒漠、冻原、湖治、海洋等生态系统。对于这类生态系统,人类的责任是要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其实施最严格的保护,以防止人类的干扰破坏和减缓自然灾害的影响,其目的在于防止和减缓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

半自然生态系统是指受人类活动强烈干扰和破坏后任其自然恢复的自然生态系统或最初虽为人工建造但较少或不受人类干扰而任其自然发展的人工生态系统。前者如次生天然林、次生灌丛和过度放牧后任其自然恢复的天然草场等,后者如人工引种栽植或飞播建造而任其长期自然发展的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人工林和人工牧草地等。对于这类生态系统,人类的责任是要努力认识生态系统的演化规律,尽可能地利用大自然的自然恢复功能和自然发展功能,促使其在免遭人为干扰的情况下得以自然恢复和自然发展。

但是,纯粹的自然恢复和自然发展过程往往要经历十分漫长的时间,很难与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相适应。因此,人类在遭受强烈干扰和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面前并非只能消极地等待大自然的自然恢复功能和自然发展功能的发挥,而完全可以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采取各种必要的建设性措施去促进遭受破坏的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任其自然发展的人工生态系统的发展。作为生态学重要分支的恢复生态学就是一门关于生态恢复的学科,其对象就是遭受破坏的退化的生态系统,其内容就包括通过生态工程技术对各种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模式的实验示范研究。

人工生态系统是指按人类的需求设计、建造起来的依赖于人类强烈干预而维持的生态系统,如由人工建造并依赖于人工抚育与管理的农田、经济林(含果园、茶园)、人工鱼池、人工牧场等生态系统以及城市、宇宙飞船、水族馆、人工气候室、培养箱、仿真模找微生态系统等。对于这类生态系统,人类的责任是要根据自然规律和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按照整体、协调、循环、自生的生态控制论原理,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技术去进行创建、调整和控制,其目的是要在系统范围内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目前被国际学术界公认为可持续发展领域新兴学科的生态工程,就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门着眼于以人的行为为主导、自然环境为依托、资源流动为命脉、社会体制为经络的一类人工生态系统(又称社会一经济一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持续发展的整合工程技术。

综上所述,人类对于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维持负有重大的保护责任;对于半自然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和自然发展既负有保护的责任,又负有按照恢复生态学的原理人工促进其恢复、修复和重建的责任;对于人工生态系统负有遵循自然规律创建、调整和控制的责任。而这里所说的“保护”“恢复”“修复”“重建”和“创建”“调整”“控制”,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建设”。这就说明,人类对于地球表面的生态系统确实负有建设的责任,“生态建设”一词也由此应运而生。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特别是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的重要论断以来,“生态建设”一词更是频频出现在包括党和国家文献在内的各类出版物中。

基于这一认识,我们也可以参照马世骏院士关于生态建设的表述,对生态建设的概念进一步给出如下定义:“生态建设是根据现代生态学原理,运用符合生态学规律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的旨在促进生态系统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行为的总称。”其中既包括对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并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对遭受破坏生态系统的恢复、修复或重建,也包新的人工生态系统的建立。

值得指出的,生态建设不仅是符合生态学原理的一个重要科学概念,还是长期以来人类对于地球表面生态系统进行的保护、恢复、修复、重建和创建的一项重要社会实践。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在我国广泛开展,并取得重大成效的生态工程建设,就是人类史上的伟大创举。

仅以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为例。于1978年正式启动的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通常被认为是我国政府开始重视和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重要标志。而从20世纪末以来相继启动和整合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长江等重点地区的防护林体系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和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基地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以及最近几年来新启动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湿地恢复和保护工程等,则是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其规模之大、投资之巨,堪称“世界生态工程之最”。这对于完善我国林业生产力总体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进而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要发挥的巨大作用及在国内外产生的巨大影响都是前所未有的。

而从生态学的角度看,这些林业重点工程既包括对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对遭受破坏生态系统的恢复、修复和改善,也包括新的人工生态系统的建立。我们将这些工程通称为“生态建设工程”是再恰当不过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生态建设一词无论作为科学概念还是作为社会实践都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有资料显示,一些专家、学者却对生态建设一词的科学性提出质疑。在他们看来,对于生态系统,只能保护、恢复或修复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而不是人为地“建设”一个生态系统。而且据他们所言,生态建设的提法已经在国内产生误解和误导,还容易在国外引起误解和反感。

然而,只要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这些观点进行一番认真的分析,就不难看出生态建设的提法是不容否定的。这是因为:

首先,把保护、恢复或修复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排除在“建设”之外,是不恰当的。在现代汉语中“建设”一词的词义是“创立新事业”“增加新设施”。人们在日常用语中赋予“建设”一词的含义还要宽泛得多,如经济建设、党的建设、建设性意见、建设性对话等,实际上是把一切有利于事物发展和完善的思想、言论和行为都用“建设”一词涵盖。用蒋有绪院土的话来说,“建设”一词在中文是泛化的,它的意思是“对某目标实施积极性的行为”。

这就是说,所谓“建设”是相对于“破坏”而言的,它与“保护”是相通的,它本身就蕴涵“保护”的意思。因此,人们对原有事物进行的保护,以及对遭受破坏的原有事物进行的恢复或修复,无论从词义分析还是日常用语的角度说,都属于“建设”。有鉴于此,人们当然也应该把对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进行的保护、恢复或修复包含在生态建设之中。

第二,对于建立人工生态系统持否定态度是不可取的。

前面已经谈到,人工生态系统的建立既符合生态学基本原理,也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在我国生态问题日趋严重的情况下,按照自然规律进行人工生态系统的建设具有更重大的现实意义。这正如孙鸿烈院士所说,中国有不少生态问题,有很多退化生态系统,如果没有人工的建设,不建立一系列的人工生态系统,是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第三,所谓生态建设一词“已经在国内产生误解和误导”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持有这种说法的专家所依据的,是“一些地方……热衷于建设大规模的人工生态系统,造成大量资金和劳力的浪费,有的由于违反当地的自然环境,不但徒劳无功,甚至事与愿违,反而增加了破坏”。但是,这毕竟只是“一些地方”的部分事实,不能以偏概全把它当作一种普遍现象,更不能断言一些地方的这种情况是由生态建设一词的误解和误导而来的,因为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因果联系。

第四,关于生态建设的提法容易在国外引起误解和反感的担心,也是不必要的。这些学者之所以存在这种担心,主要是因为“建设”一词在外文翻译上尚未确定一个明确的对应词,在直译时存在一定的困难。

事实上,汉语词汇同英语词汇并非一一对应,一个汉语词对应多个英语词,或者一个英语词对应多个汉语词,是常有的事。因此,翻译的时候应充分考虑中外语言表达的差异,尽量避免直译和硬译,而是根据其在不同语境中的含义,分别选用不同的对应词。就“建设”一词而言,在英文翻译时即不应将其硬译为“construction”,而只是在谈及人工生态系统建设时译为“construction”,在谈及原有生态系统的恢复时则译为“restoration”,这样征国际交流中也不会造成困难。

另据张新时院士所言,国外在生态上使用“restoration”,在《生物多样性纲要》中还有明确界定,“restoration”既指对原有生态系统的恢复,也可以指建立一个新的原来自然界不存在的、不同于破坏以前的人工生态系统,用“ecological restoration”也符合生态建设的概念。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出版社2018年出版的《生态文明关键词》(主编:黎祖交 本条作者:黎祖交 编辑 吕子乔)

恢复生态学在生态学中的地位,恢复生态学的研究现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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