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发生事故的时候,交警同志会给我们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会说明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应负的责任,保险公司也会据此来进行赔付。那实际操作过程中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呢?
常见的责任认定我们经常听到老司机在聊到某起事故的时候说“XX肯定是主责,OO应该是次责”;其实“主责、次责”都是责任认定的情况。
一般的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 负全部责任
- 负主要责任
- 负同等责任
- 负次要责任
- 无责任
这也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常见的内容,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也是根据这些确认赔偿比例的。
在发生双方或多方事故时,理赔原则都是交强险先赔,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再由商业险中的三者险来赔偿。而交强险的责任认定只有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
除去交强险赔偿范围后不够的部分由我们商业险中的三者险来赔偿。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事故双方都是机动车,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那有什么不一样呢?
双方都是机动车如果事故双方都是机动车,那么,
- 负全部责任,承担事故责任比例100%;
- 负主要责任,承担事故责任比例70%;
- 负同等责任,承担事故责任比例50%;
- 负次要责任,承担事故责任比例30%;
- 无责任,承担事故责任比例0%;
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在责任限额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举个例子,小B与开宝马的小A发生事故,小B主责,小A修车花了5000元,小B的交强险先赔偿2000元,剩下的由小B的三者险按70%赔付,也就是(5000-2000)*70%=2100元。
对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如果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事故的时候,机动车往往要多承担10%左右的事故责任比例,
- 负全部责任,承担事故责任比例100%;
- 负主要责任,承担事故责任比例80%;
- 负同等责任,承担事故责任比例60%;
- 负次要责任,承担事故责任比例40%;
- 无责任,承担事故责任比例10%;
如果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举个例子,小B与骑电瓶车的小C发生事故,小B主责,小C修车 医疗一共花费5000元,小B的交强险先赔偿2000元,剩下的由小B的三者险按80%赔付,也就是(5000-2000)*80%=2400元。
以上就是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公司赔偿比例的问题,不过不同地区也会有一些差异。还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是在责任限额内赔付,如果事故金额超出了投保的责任限额,超过的部分还是需要车主自己承担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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